郑州:去市人才交流中心也能申请经适房——中新网
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房产新闻
    郑州:去市人才交流中心也能申请经适房
2010年04月21日 14:21 来源:河南商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现在,郑州市人才交流中心也可以受理经适房申请业务了。在那儿申请经适房的,不仅要具备申请经适房的资格,而且还得是户口落在人才中心集体户口的人才行。

  从今年4月15日开始,郑州市人才交流中心开始受理经济适用房申请业务。该中心服务的对象,不仅要符合经济适用房申请资格,而且要在郑州市人才交流中心实行人事代理,且户口落在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口的人。

  符合以上条件的人,可携带相关材料,到郑州市陇海西路169号郑州人才大厦二楼,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人才办事大厅6、7号窗口办理。

  符合条件者,可到窗口领取《郑州市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批表》,填写后还要提交户口簿和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月收入证明、住房情况证明、郑州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材料。

  月收入证明和住房情况证明,申请人有工作单位的,由其所在工作单位出具。如果申请人无工作单位,由其户籍所在社区出具。因工作调动、转业等原因,由外地迁郑的人员,其住房情况证明应由迁出地房管部门出具。(记者 熊玉伟)

商讯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