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4月1日起,长沙市房屋产权面积超过140㎡的家庭再购房将不能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昨日,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再次发布政策:“家庭已有住房产权建筑面积超过140㎡(含)再购买、建造自住房的,不予提取住房公积金”,且从昨日起就实施,将长沙住房公积金之前对于二套房优惠政策的大门全部关闭。
政策回归到2008年前
昨日,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网站上发布了《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的通知》,除了对于家庭已有产权面积超过140平米再购买、建造自住房的作出了不予提取公积金的限制外,还取消了《长沙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管理办法》中关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同一户籍内的成年子女、父母可同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规定,同时对于购买、建造独栋别墅、联体别墅及商住两用自住房的,规定也不予提取住房公积金。
作为对4月1日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的补充,此次调整是不是传递了一个公积金贷款已经全面收紧的信号呢?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贷处处长张良武说,“这次的调整不能说是收紧,在2008年金融危机的时候,长沙中心的政策全面放开,优惠不少,现在房地产市场比较火热,此次一系列的调整只能说是政策的一个回归。”
仍可用于住房还贷
谈及此次调整的力度,张良武认为,这次调整的力度还是很大,但主要是一个心理上的影响力。“公积金贷款在整个房地产市场上来说占的份额还比较少,而且公积金针对的人群还不是太广,所以说对于整个市场的影响,还仅限于心理层面,执行力的影响还是要小很多。”张良武解释道。
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归集处副处长徐国建说:“此次新规针对的只是购买别墅、商住两用房和家庭产权面积超过140平米的再次购房的,而已经申请贷款的消费者,在还贷满一年之后依然可以凭借贷款合同和还贷流程进行提取,但是提取金额不能超过全年还贷总额。”例如一位长沙市民现有公积金余额为50000元,如果他每月还款2000元,一年就还款24000元,当他还款满一年后就可以凭借相关资料提取公积金余额24000元。
差别化贷款为打压投机房地产
从4月1日信贷政策开始实施,再到4月14日提取政策开始实施,半个月时间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连出两道“紧箍咒”,而且提取政策是即日公布,即日实施,这意味着什么呢?而在这之后,公积金政策会不会再收紧呢?
“之所以选择在这个时候实施,是考虑到国家打压投机房地产、抑制房价过快增长的大方向,我们的政策作好了相应的准备,对二次购房群体实行差别化贷款。”张良武说,“3月份,我们就对4月1日开始实施的信贷政策进行了宣传,而此次补充政策当天公布当天就实施,也并不突然,之前信贷政策的实施就是在传递着这样的一个信号。”
张良武还表示,每一条政策的制定都包含方方面面的细节,现在政策已经基本成型,短期调整的可能性不大。而徐国建也说,“现在提取政策已经开始实施,最近我们还会办一个学习班,接下来相对详细的一整套归集和提取的方法也将会出来。”
[温馨提示]
长沙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职工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租住本市廉租房的;
4.房租超过家庭工资收入15%的;
5.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6.因本人或者其配偶、父母、子女遭受重大疾病等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7.与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连续失业2年以上的;
8.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提取的其他情形。
有1、2项情形的,应当在管委会规定的时间内提取。
[来源:潇湘晨报]
[作者:杨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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