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要求,全省房地产监管部门要会同发改(价格)、工商等部门,严查新建商品房和存量房交易环节的违法违规行为,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
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今天(13日)举行“贯彻国办发4号文件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房展电视电话会议”。在电视电话会议的浙江分会场上,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张苗根提出,浙江省将按照会议要求,采取更加严格有效的措施,全力遏制房价过快上涨势头。
今年新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要超过300万平方米
浙江省在今年年初提出,2010年将全面实施“1313”保障性安居工程,即新增廉租住房保障家庭1万户以上,新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300万平方米以上,改造城市旧住宅区和独立工矿企业以及国有林场等危旧房100万平方米以上,新开工建设其他政策性支持住房300万平方米以上。
在今天的会议上,张苗根再次表示,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建设要加快实施,今年的住房保障目标任务要坚决完成。
同时,会议透露,浙江省目前正加强政策研究创新,将加快推进我省的公共租赁房建设。
全省各级房地产市场主管部门要对违法必究
根据统计显示,今年3月份以后,与全国情况相似,浙江省部分城市出现了楼盘热销、土地大幅溢价的现象。
对此,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提出,全省要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势头,抓好房地产市场调控的土地、信贷、税收等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
会议还提到,在房价过快上涨的过程中,群众有买不起房的抱怨,更有对房地产商炒卖房号、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等行为的不满。
针对此类情况,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要求,全省房地产监管部门要会同发改(价格)、工商等部门,严查新建商品房和存量房交易环节的违法违规行为,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
同时,会议还要求,全省各级房地产市场的主管部门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并自觉接受全社会的监督。 作者: 叶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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