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预售资金监管、严格实行“实名制”认购、打击捂盘惜售、加强建设用地批后监管……昨天,南京市政府网站挂出市房产局制定的“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6条举措的消息,重申一些市场监管的政策,意在稳定房地产市场。
此次重申的“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具体内容为:1.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严格防范房地产金融风险,有力保障消费者权益;2.商品房预售严格实行“实名制”认购,已办理预售商品房合同备案登记的住房,在尚未交付使用及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前不得转让;3.加强日常销售秩序监督检查。房产、工商、物价等相关部门将开展联合执法,重点整治捂盘惜售、囤积房源等违规违法行为;4.完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确定商品住房项目预售许可的最低规模,不得分层、分单元办理预售许可。已取得预售许可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要在一个月内一次性公开全部房源,严格按照申报价格,明码标价对外销售;5.完善联合调控、一体监管工作机制,推进并实现从土地出让、规划立项、开发进度、上市销售、金融税收等方面全环节、全方位的联合动态监管;6.加强建设用地批后监管,加大对闲置土地处理力度,严格监管未批即用、批而未征、征而未供、供而未用等违法违规行为。(记者 沙文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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