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保障的“准入收入线”我市将两年调整一次
●今年金堂崇州试点 我市探索廉租住房出售
●租金补贴提高 郊区市县3月底前也要调
●限价房定价低于市场价15%-20%
我市经济适用房有望实现货币化、住房保障的“准入收入线”两年调整一次、探索廉租住房出售……昨日我市召开了全市住房保障工作会,今年我市将通过系列创新手段,对中心城区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低保和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和经适住房“应保尽保”。
高新区试点经适房货币化补贴
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我市将在高新区试点经济适用住房货币化补贴保障方式。符合经适房住房申购条件的家庭可以申请经济适用住房货币化补贴,通过市场购买普通商品住房。市房管局将会同高新区试点经济适用住房货币化补贴保障方式。目前,具体补贴办法正在制定中。
“准入收入线”两年一调
对于住房保障的“准入收入线”,今后,我市将两年调整一次,并向社会公布。廉租住房申购标准参考城镇居民年平均可支配收入,2010-2011年标准为:家庭年收入22000元以下,家庭成员居住面积人均16平方米以下。经适房申购标准同样两年自动调整,仍将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挂钩。2010-2011年标准为:从家庭年收入由原来的4万元以下调整到5万元以下。而为了实现住房保障的全市“一盘棋”,郊区(市)县也将两年进行一次调整。廉租住房保障收入线低于规定标准的郊区(市)县,要在2010年6月底前调整。
金堂崇州探索廉租房出售
今年,我市将探索出售廉租住房。记者从会上了解到,今年,我市将在一些具备条件的郊区(市)县开展廉租住房出售试点工作,允许已承租廉租住房的保障对象自愿购买承租的廉租住房。据了解,今年拟选择金堂和崇州作为试点,摸索经验,为全市推行廉租住房出售奠定基础。
全面调高了租赁补贴标准
在廉租住房租金补贴方面,从今年起,我市也全面调高了租赁补贴标准。全面推进“全域成都”住房保障,我市郊区(市)县要按照低保家庭全额补贴、低收入家庭合理负担租金支出的原则,在2010年3月31日前,根据市场租金水平调整本地现行廉租住房租赁补贴标准,并向社会公布。
40万平米限价房明年开售
今年在中心城区新建40万平方米的限价商品住房,解决不符合经济适用住房申购条件又无力购买市场价普通商品住房的中等偏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限价商品房实行政府定价,原则上按照比同等地段同类商品住房市场价格低15%-20%确定,建筑面积控制在90平方米以内。力争今年8月开工建设,明年实现销售。
据了解,我市还将探索在中心城区各类开发区、工业集中发展区,由其管委会或所在区政府组织建设大学毕业生租赁公寓,解决新毕业大学生创业初期住房困难,并通过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积极解决进城务工人员的住房保障问题。让大学毕业生和进程务工人员不再“蜗居”。
今年改造56万平米棚户区
据了解,此次棚户区改造的范围,主要涉及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国有土地上房屋结构简陋、使用功能没有独立厨房和厕所、基础设施不配套、房屋破损率高、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较为集中,群众改造愿望强烈,集中成片达50户以上的人口密集居住区。棚户区的改造“方式多”,可“取长补短”,对相邻地块儿进行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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