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取得预售许可后应在10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房源对外销售
●公开销售24小时之前,按照“一套房一标价”的方式明码标价
广东近日出台相关政策调控楼市,其中要求开发商在公开销售24小时之前,按照“一套房一标价”的方式明码标价。
预售许可:
以整栋为最低审批规模
据广东省政府信息网公布,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近日正式下发了《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并从广东的实际情况出发,多措并举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其中,在房地产市场监管方面,广东省要求各地在审批商品住房项目预售许可时,以整栋为最低审批规模,不得分层、分单元办理预售许可。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预售许可后,应当在10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房源对外销售,并在公开销售24小时之前,按照“一套房一标价”的方式明码标价。
在市场供求方面,广东省将增加普通商品住房和保障性住房的有效供应。其中广州、深圳市要切实增加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的供应,提高普通收入者的购房能力。
同时,建立健全保障性住房用地协调机制,及时落实保障性住房建设的用地需求和建设资金,推进政策性租赁住房试点,力争到2011年底基本解决目前登记在册的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问题。
优惠政策:
继续执行“90平方米”优惠
此外,广东省还将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需求,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与非普通住房、首次购房与非首次购房的差别化税收政策,继续执行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契税税率为1%的优惠政策。同时,全面启动本地区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力争从今年起用3年时间完成改造任务。
据悉,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各地贯彻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情况的检查和指导,对房价上涨过快的地区进行重点督查,确保各项调控政策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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