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摇号经济适用房,太难中。”不少符合条件的购房者都有这样的体会。目前,郑州正在酝酿经济适用房摇号改革,其中最重要的方向就是实行“轮候制”。昨日,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公布了《郑州市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轮候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该意见稿提出,轮候到位的购房家庭拥有一次继续轮候机会,再次轮候到位仍放弃的,轮候顺序号就要重新排序确定了。
意见稿提出,将根据《购房证》顺序号依次排序轮候,而《购房证》顺序号由信息系统在区房管部门复审后自动生成。
选定房源后应当场签订选房确认书,并不得调换,之后在规定时间内签订购房合同。但若轮候家庭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购房合同的,视为放弃当次选房,属于首次轮候到位放弃,可再轮候一次。申请家庭如果轮候到位,对房源却不满意,还可以再继续轮候一次。再次放弃的,原轮候顺序号失效。
市民可将修改意见和建议于2010年2月3日前反馈到市政府法制办。反馈方式为:传真是0371-67446680,电子信箱是fzfg@zhengzhou.gov.cn,通讯地址是郑州市中原西路233号市政府法制办法规处,邮编是45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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