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委员建议用建设保障房作考核政府的主要指标——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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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协委员建议用建设保障房作考核政府的主要指标
2010年01月27日 11:10 来源:杭州日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昨天上午,省长吕祖善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部分城市商品房价格上涨过快”,不少代表委员递交的议案提案认为,遏制房价疯涨,政府要大力建设保障性住房,同时严打开发商囤地炒地。

  政协委员朱红霞的提案是《面对疯狂的房地产市场,政府该做些什么?》,昨天中午,她说自己递交这个提案,和去年的房地产市场有很大关系,就以宁波为例,四五月份启动之后,一天一个价,普通工薪阶层怎么承受得了?

  省社科院前不久发布《浙江蓝皮书(2010)》经济卷:2009年1-11月,浙江商品房销售额增速136.2%,位列全国第一。每平方米平均售价为7764.3元,位于北京、上海之后。

  遏制房价,首要的还是政府提供大量的保障性住房。发达国家的比例是75%-85%,相比之下国内的比例明显很低。她建议,从2010年起大幅度提高保障性住房和带有保障性质住房的比例,经过10年努力,使其在总量中的比例达60%左右。省政府应该把建设保障性住房这一指标作为考核各级政府政绩的主要指标。

  1月21日举行的全省城市住房工作会议上,副省长陈加元表示:浙江保障房建设不缺地不缺钱,但总体上房源偏少,保障房建设关键是“决心不够大,力度不够大”。会议同时确立了今后3年的工作目标:到2012年,处于当地人均可支配收入80%以下的住房困难家庭,都能住上廉租房或经济适用房。

  朱红霞委员还建议,开征物业税,对个人名下房产超过2套的每年加收1%-2%的物业税,抑制投资;对5年内交易的物业按盈利的30%-50%征收物业得利税,遏制短期炒房。

  数据显示,浙江房价最高的是温州,去年8月曾达到每平方米均价19860元,位居全国各城市第一。来自温州代表团的省人大代表张福龙建议,省政府要接管地方的土地出让金(全省统一设立土地出让金专户),需要投资建设的将项目上报审批,收支分开,从而遏制地方政府炒高地价。

  政协委员陈清玲说,全省各地土地监管部门应对辖区内房产开发商的闲置用地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排查,对闲置两年以上不开发的土地无偿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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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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