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套房首付不低于40%”新政未明确对公积金贷款的要求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发布通知要求,对已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又申请购买第二套(含)以上住房的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0%,贷款利率严格按照风险定价。
记者昨天了解到,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已认真学习了国务院通知,但沪上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是否变化尚不明朗。
根据此前公布的贷款政策,上海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房的最高限额为60万元。首期付款为不低于所购房屋总价的20%。在新通知要求下,公积金贷款会否从紧?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总经济师崔国盛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我们已认真学习了国务院办公厅的通知。由于通知没有明确对住房公积金房贷的要求,按照惯例,将根据住房建设部的有关政策,再结合本市实际情况,进一步确定。具体结果出来后会在上海公积金网站公布。”
有分析人士认为,国务院通知发布后,意味着在高房价不能有效缓解之前,包括改善需求在内的二套及以上购房需求,可能将不再享受贷款优惠。但住房公积金二套房贷如何跟进,目前,尚不明朗。(记者 刘昕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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