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经适房利润率不得高于3%——中新网
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房产新闻
    淮安经适房利润率不得高于3%
2010年01月12日 09:46 来源:新华日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淮安市新近出台相关政策,对经适房、限价房的价格和销售利润等作出明确规定。该政策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实施的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利润率不高于3%;地方政府组织建设的只能按成本价销售。对中低收入家庭建设的限价格、限面积、限供应对象、竞出让地价的政策性商品住房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以低于同地段、同品质普通商品住房价格一定比例核定。销售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要按政府所定价格按“一套一标”形式明码标价,不得在标价之外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蔡志明)

商讯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