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宁波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加快解决宁波市区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2009年度宁波市区经济适用住房销售申购工作于12月21日正式启动。
据悉,本次经济适用房销售共推出房源4938套,均价从3913元/平方米至5888元/平方米不等,面积以60—70平方米为主。申请对象收入条件,按照2008年宁波市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304元计算,申购家庭前12个月人均收入应低于15182.4元。
据了解,宁波市推出的此次经济适用房销售将实行“市级房源三区统筹、各区自建房源属地销售、售后余房补选”和“属地负责”的原则。申购方法仍将实行评分制,即以区为单位,对申请家庭按住房面积、落户年限、家庭结构、婚龄等因素评分,比照房源数量,分值高的优先入围,同分数的采用摇号方式确定。
入围的准购家庭将摇号产生选房顺序号,按顺序号选房。在第一阶段选房结束后,若有剩余房源,将由未确定为准购家庭的其他核准对象进行补选,按同样办法确定补准购对象和选房顺序号。
此外,对受理登记的申请对象和已确定的准购对象,还将在社区及市级媒体上予以公示,房源分配、摇号、选房等环节将由公证机构全程公证,并将组织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监察部门对其进行监督,保证经济适用房申购及销售的公开、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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