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汇、闵行两区经适房申购受理月今天正式启动。昨天,上海经适房申请审核、轮候供应试点区的政策咨询周昨天圆满落幕。记者从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获悉,7天来,截至12月17日下午三点,徐汇区现场接待市民咨询累计约12000人次、闵行区现场接待市民咨询累计约3300人次,两试点区合计约15300人次,其中接待其他区(县)市民咨询约2300人次。就目前的统计数据显示,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只占到咨询总数的二成左右。
有很多外区居民也来咨询
据咨询点工作人员介绍,此次咨询活动除了吸引到徐汇、闵行本区的居民外,也有很多外区居民特意赶来咨询。因此,在统计时,拉大了咨询人数与符合申请条件家庭的比例。实际上,本区符合条件的家庭比例并不止二成。据了解,在此次咨询周中,也有符合申购条件没来咨询的家庭,因为这些家庭已经通过各种途径了解了经适房的政策;有的还前往经适房小区,察看了新房。
通过对咨询问题的梳理分析,市民关注的问题主要集中在户籍迁移后年限限制、他处住房面积认定、收入和财产核定范围等方面,并关注摇号轮候、购房贷款、供应标准、售后管理等问题。同时,也有市民提出希望放宽准入标准等各种建议。
能否买到不取决于申请时间
今天两试点区正式启动申请受理工作。本次试点的申请期限自2009年12月18日起,至2010年1月17日止。申请期限内,两试点区的各街道(乡、镇)住房保障机构将按照“属地化”原则受理辖区内市民的申请;考虑到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需要家庭成员充分协商,提交申请材料也需要准备时间,两试点区的市民可以在申请期限内任意一天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提出申请。申请审核通过的家庭将通过计算机程序公开摇号取得轮候序号,并根据排序先后进入选房专场选购住房。因此,能否购买到经济适用住房,不取决于申请家庭提出申请的时间先后。
申请家庭对申报的家庭基本情况和提交的申请材料,应承担诚信责任。同时,住房保障机构还将记录申请家庭成员不良信用,纳入上海市个人联合征信系统,并在适当范围内进行公告通报,申请家庭5年内将不得再次申请。
受理将经过初审复审公示阶段
在受理申请后,住房保障机构将严格按照《上海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试行办法》及相关配套文件的规定,开展初审、复审工作。初审过程中,街道(乡、镇)住房保障机构将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户籍年限、住房面积核查,之后委托上海市居民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在45个工作日内完成经济状况核对,随后开展为期10天的初审公示。初审通过的,区(县)住房保障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复审核查,随后开展为期7天的复审公示。复审通过的,区(县)住房保障机构核发登记证明。
此外,为防止虚假申请并杜绝住房保障机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行为,市和试点区相关部门将在近日通过媒体公布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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