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房价“枷锁” 济南市民热议“居者有其屋”——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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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房价“枷锁” 济南市民热议“居者有其屋”
2009年12月01日 13:35 来源:济南日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古往今来,“住”都是人们最关注的话题之一。建设节能环保小户型住房,引导居民合理消费,修改住房维修基金政策,加快财政制度等相应住房体制改革……不少市民今天来信、来电、跟帖留言,为起草《政府工作报告》建言献策。

  一位“80后”市民发来邮件表示,高房价让年轻人早早背上了“枷锁”。民生实为第一要务,希望早日推动房价改革。每年数量庞大的新增大学毕业生,城市经济发展所急需的人才,还有大量劳动密集型产业工人、单位职工、各种社团组织职工和外来农村务工人员,这些人对住房的渴望点燃了房地产市场的热度,开发小户型住房成为解决刚性需求的有效途径。

  市民王善瑞建议,发展省地节能环保型住宅,增加中小户型住房供给,引导居民合理消费。将小户型住房作为公共配套强制开发,土地划拨、开发后无偿上交政府,小户型住房按面积分档,以成本价免税、免费供给没有宅基地,没有住房,没有可耕地的当地居民或在当地上班或做生意满两年的外来居民;低保户、特困户、大学刚毕业或刚上班不久需要住房的,可以租赁。小户型住房的设计应注重宜居合理、节能环保。同时,要引导居民有合理的住房消费观念。鼓励居民以家庭为单位拥有一套自住房,成本价供应小户型住房,低税率控制拥有两套住房,高税率控制拥有第三套住房。这样有利于节约土地,抑制住房不合理消费。“丰富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是当务之急。”王善瑞提出,一套房产的价位最好维持在一般家庭年收入的4倍左右。同时,要把建设环保节能保障性小户型住房,作为政绩考核的一个指标,增加当地政府对小户型住房建设的动力;保障性小户型住房覆盖对象是中低收入群体,不应掺杂商品房特性;将廉租小户型住房和未来的公共租赁小户型住房作为发展重点,加大资金投入力度,适度扩大覆盖范围;严把准入关,严格实行动态管理。

  上世纪90年代末,我国进行了住房制度改革,同时出台了住房公积金、维修基金等一系列政策。但在福利分房走向住房商品化的过程中,10多年前的部分政策已经不适应现实,缺乏可操作性。网友“朝乾夕惕”就此建议,修改住房维修基金等相关政策。“拿住房维修基金来说,过去住房由单位负责建设,住房维修基金的开户者都是单位。如今,不少当年的老房子到了需要动用这笔钱的时候,但能动用的维修基金利息寥寥,剩下的需要居民分摊。若还在福利分房时代,本楼居民必定是单位职工,通知财务扣工资即可,但现在住房或卖或租,这一办法已经不现实了。”有市民建议,应当追溯当年房改售房的售房款到哪里去了,动用这笔款项维修好房屋,修改福利房维修基金使用办法,从根本上解除住房人的后顾之忧。

  市民王善瑞还建议,加快相应财政制度改革,尽快将现行土地增值税等税费合并,转化为保有环节的物业税,以稳定当地政府税收来源,避免“土地财政”。政府要进一步清晰行政与市场的边界,坚守住房保障的本位和调控政策的一致,让群众住上满意的住房。 (记者 刘晓群 王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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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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