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公布廉租房申请条件 人均月收入400元以下——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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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汉公布廉租房申请条件 人均月收入400元以下
2009年11月24日 03:20 来源:武汉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昨日,(武汉)市房产局发布消息称,今年,我市城区配置7500套廉租房,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家庭请尽快到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街道办事处指定的社区)办理申报手续,截止日期为12月5日。

  今年,全市安排廉租住房实物配租7500套,我市已将房源分配至各区。

  具备以下条件的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可以申请廉租住房配房租赁: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家庭人均每月可支配收入400元以下(含);家庭现无房(无自有产权房并未承租公有住房)。

  这些经济房分布在东勤佳苑、晟蓝花园、汉口城市广场、君安花园、香缇美景、颐和家园、紫润明园、古田帝园、桥机嘉园、十里和府、龙江庭院、锦华华庭、黄金口岸、赛博园、军威苑、堤东花园、青山棚户区改造项目、东方雅园。

  咨询电话

  江岸区房产管理局 82835975

  江汉区房产管理局 85750654

  硚口区房产管理局 83764249

  汉阳区房产管理局 84844286

  武昌区房产管理局 88873301

  青山区房产管理局 50806124

  洪山区房产管理局 87525431

  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记者 黄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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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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