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政府日前对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进行重新修订,增加更多监管条款,设五道关卡堵塞弄虚造假漏洞。
中介机构不准代办经济适用房手续。规定申请经济适用房购买资格证明、购买经济适用房必须由申请人本人办理,各类中介机构不得代理相关活动;委托中介机构或他人办理的,有关部门不得受理。
公示地点由一处增至三处,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的申请人信息,分别在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实际居住地和现工作单位公示7天;公示内容包括家庭人口、现住房面积、收入等情况,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经核实异议不成立的,方可再报送区民政部门。
增加无限期上网公示程序。房管部门发证后,要在武汉市住房保障管理局的网站上永久公示。市长阮成发说,这样,即使有人弄虚作假买到房子,也可通过广大群众的监督和举报,把房子追回来。
经济适用房不再跨区销售,充分放权各区把关。各区政府负责组织实施经济适用房建设、销售、售后管理及监督管理等,责任划分直至每个社区居委会,出售对象仅限定于“户籍在本区”者,以堵塞弄虚作假的漏洞。
建立各部门管理信息共享系统。市、区房管部门将建立经济适用房管理信息系统,并推动建立房管、民政、公安、金融、统计等部门的信息共享机制,造假者情况上网-查即露馅,让其无处藏身。 (记者俞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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