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市三年内将筹集万套廉租住房,而且今后原则上不再集中新建经济适用住房,住房公积金余额将用于廉租住房保障。
日前,石家庄市人民政府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的文件,提出要调整保障性住房的供应结构由以前的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建设并重向廉租住房建设为主转变。
三年内筹集
万套廉租住房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规划的目标任务,2009年-2011年,石市将通过集中建设、配建、购买和租赁等多种方式筹集廉租住房约10000套。到2010年底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率达到应保障户数的50%以上;完成85万平方米危陋住宅改建和160个、640万平方米的旧小区改善。
保障性住房
变为廉租住房为主
《意见》指出,省会将制定和完善保障性安居工程规划。享受住房保障家庭的收入线标准由市、县(市、矿区)政府每年向社会公布。
最受关注的是,石市将调整保障性住房的供应结构,保障性住房建设由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建设并重向廉租住房建设为主转变;要采取新建、购买和租赁等多种渠道加大廉租住房实物配租房源的筹集力度,保障方式逐步由发放租赁补贴为主向实物配租为主转变;廉租住房租赁补贴标准要结合当地住房租赁市场实际合理确定,并及时、足额发放到位,确保低收入家庭租得起房。
由于我市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与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保障条件已经并轨,《意见》还指出,今后原则上不再集中新建经济适用住房。 (记者 陈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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