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公租房开发资金初定 闲置公积金或建公租房(2)——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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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京公租房开发资金初定 闲置公积金或建公租房(2)
2009年11月17日 09:06 来源:京华时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保障房“被”投资

  今年7月,目前本市最大的限价房小区——西三旗旗胜家园在交房仅半个月后,就出现了房主出租房屋的现象。通过记者调查,北京很多经适房、限价房都存在不少被出租的情况。此事经媒体报道后引发舆论哗然,为什么保障房都卖给了不缺房的人,而真正需要的人却买不到房。

  “限价房已成为投资热点。”一位长期从事保障房建设的开发商私下告诉记者,这句听起来似乎是悖论的话,其实大有深意。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买房人都知道这句话的含义,包括已经住进限价房的人也并不避讳这个话题。

  按照政府当年制定限价房的政策,限价房的价格应该是当地周边商品房的百分之七八十,也就是说,限价房的房价要明显低于周边商品房。其目的除了让中低收入家庭买得起房,还要能起到抑制周边房价的作用。而且,在年满5年后转让时,应按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

  因此,理论上投资限价房根本没有利润空间。该开发商认为,在当时的情况下,限价房的政策是非常合理的。

  但是,令政策制定者始料未及的是,除了2008年短暂低迷之外,商品房的价格一路上扬。目前,绝大多数限价房的价格与周边商品房价格差已经超过了50%以上,而且,考虑到购房者的承受能力,新开工的限价房项目基本没有跟着商品房涨价。

  他举例说,北京首个交用的限价房项目,位于上地的美和园,当初的定价是6600元/平米,建成出售时,周边的商品房单价已经达到12000以上,现在的单价更是突破了2万元。房价上扬带来的巨大价差显而易见,即便是缴纳一定比例的差额,房主们还是能获得丰厚的利润。

  因此,限价房不仅起不到抑制房价的作用,现在反而尴尬地成为投资热点,已经完全背离了设计初衷。 “只要存在利益,就会存在很多不符合条件的人‘制造’条件去申请限价房。”这位开发商说,保障房也具有投资属性,从廉租房到限价房,投资回报也逐渐变大。

  最终的结果就是,政策本身受到挑战,人多房少,增加行政辨别和监督成本,政府被诟“不作为”。

  夹心层的尴尬

  有心买房,但努力踮起脚尖却始终够不到门槛的,是另一个庞大的夹心层住房群体。

  尽管按照政策规定,不同收入的中低收入家庭,可以根据自己家庭实际情况,选择不同的房屋类型,以此保障每一类收入标准的家庭都有房可住。但在实际操作中,廉租房、经适房和限价房三者中,选择的进退之间,缝隙过宽。

  孟超(化名)就是其中踮起脚尖者。

  29岁的孟超和父母同住在位于朝阳区团结湖附近一间60多平米的房子里。虽然全家的收入并不算低,但由于母亲残疾,平时很多钱花在了就医上,买房成家,就不免有些捉襟见肘。他因此希望买一套经适房或限价房。

  详细了解后他发现,他们的家庭收入,比购买限价房规定的标准略高出一些(三口以下家庭年收入8.8万元),因此他被排除在购买限价房的大门之外。

  类似的情况,也同样出现在经适房和廉租房上。很多家庭符合购买限价房标准,却只能买得起经适房;而一些符合购买经适房标准的家庭,只能承担得起廉租房。于是,他们即便获得了选房的机会,也不得不最终放弃。

  而另一个现实是,成功住进保障房和限价房的家庭一旦“脱贫”,就不再是被保障的对象,但是因为保障房政策中退出机制的缺失,已经出售的保障房,很难退回,而政府还需要建设更多的同类住房满足其他低收入家庭的需求。

  对于保障房退出机制的缺失,前述住房保障部门官员也表示认同。他说,每一个政策的制定都是按当时的情况分析和讨论出来的,不可能完全顾及未来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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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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