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市救市大限到期 优惠政策也有“无时限”的——中新网
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房产新闻
    楼市救市大限到期 优惠政策也有“无时限”的
2009年11月13日 14:53 来源:羊城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赶末班车啦”!最近,“楼市优惠政策截止日期都在2009年12月31日”,这样的一条信息在业内不胫而走,记者踩盘发现,几乎所有的销售人员都拿这个话题说事,甚至将所有的政策混为一谈,并解读为,“所有的优惠”都快截止了,人为给市场制造出一种恐慌。然而,记者了解到,比起进入倒计时的优惠政策来说,无时限的优惠政策其实更多,而基于目前经济向好局面根基的不确定性,这一系列无时限的优惠政策取消的可能性也不是太大,因此市民要警惕被误导。以下的几个政策并无时限,也不会到年底就过期无效,在此,记者给予市民一个明确的梳理。

  一系列免税无“时限”

  去年,出台了一系列的免税政策,其中,最重要的是财税〔2008〕137号文件,该文件对房地产交易环节有关税收政策问题规定如下:

  “一、对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契税税率暂统一下调到1%。二、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三、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记者注意到,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契税税率下调到1%,并无期限限制,而印花税和土地增值税均为“暂免征收”。文件最后,有“自2008年11月1日起实施”字样,同样没有截止日期。

  贷款优惠同样无“时限”

  而银发[2008]302号文件同时规定,“自2008年10月27日起,扩大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浮幅度,调整最低首付款比例。其中,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下限扩大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20%”。

  “从2008年10月27日起,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各档次利率0.27个百分点。五年期以下(含五年)从4.32%调整为4.05%,五年期以上从4.86%调整为4.59%”。

  由此可知,无论是“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还是“下调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均无截止日期。

  记者 詹青

商讯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