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小区内的楼盘都已封顶具备销售条件,却分做几期开盘,每次挤牙膏似地拿出一两幢出来卖。为打压这类捂盘惜售行为,省建设厅近日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预(销)售行为的通知》,规定开发商应当以项目为单位申领预售许可,领了销售许可证的房源要一次性全部销售,不得分批、分次开盘。
对于购房者来说,购房“信息不对称”是面临的突出问题,开发商虚虚实实、花样繁多的宣传和促销手段,总能制造出抢房源的气氛。南京城南某楼盘总共才6幢小高层、200多套房源,都已于近期封顶,却分做三期开盘。由于每次开盘就几十套房源,人为造成“供不应求”,因此,该小区一期才卖2万元/平方米,两个月后二期已卖到2.4万元/平方米。
《通知》要求,开发商申请预售许可时,不得分层、分单元申请预售许可,只是对开发建设规模较大、实行分期开发和分期交付的项目,才允许按照分期开发的规模申请预售许可。取得预售许可证后,开发企业应当将全部房源上网,在规定时间内销售商品房,不得以任何借口分批、分次销售,预售信息在销售现场醒目位置公示。
但由于我省各地房地产市场发展不均衡,《通知》并未像上海等地一样,出台一次性申领预售许可证销售面积的“底线”。因此有关专家认为,这极有可能给开发商“钻空子”,以种种借口分批或小批量申领许可证。因而,能否制止住捂盘惜售,还要看各地细则出台和执行情况。 (顾巍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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