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日认购581套, 8日认购308套,9日认购319套,10日认购461套,11日认购302套,网上房地产数据显示,近一周以来南京商品房销售水平依旧处于高位。同时,本月上旬的二手房日均成交量也达到350套左右。从市场情况看,一手房、二手房均交易火爆,与此前出台的楼市优惠政策有效期至2009年12月31日关系密切——众多购房人抢搭“末班车”,以降低购房成本。
而对于楼市优惠政策,近日传出消息称湖南、吉林等省份表示希望优惠政策顺延至2010年,南京目前执行的一系列优惠政策是取消还是延续,也成为近期关注热点。昨天,记者就此与市房管局、市财政局契税所、市地税局取得联系,这三个相关部门均表示,南京楼市优惠政策是停还是延,目前没有明确说法,要“听上面通知”。市财政局契税所有关负责人表示,南京和契税有关的优惠政策一是按照全国的规定,二是根据江苏省去年底出台的《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因此南京2010年究竟执行怎样的政策,要等省里的消息。至于明年是否还对购房者进行补贴,市房管部门人士也表示暂无任何消息。
专家建言南京:
不要误伤自住需求
就南京楼市现状而言,优惠政策到期后该停还是延?针对此话题,高波、李启明、葛扬三位专家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一致认为,随着房地产开工量大幅提升,明年楼市供应量将有所增加,而经过今年的集中释放后,明年购买需求也会有所减少。在供需关系改善的预期下,从鼓励自住、抑制投机出发,目前实行的楼市优惠政策可部分延续。但对如何延续,三人有不同的建议。
东南大学建设与房地产研究所所长李启明——
自住与投资需区别对待
“税费政策的取消或延续最好能区别是自住还是投资。”东南大学建设与房地产研究所所长、博士生导师李启明昨天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二套房贷政策体现了对自住需求和投资需求的区别对待,建议政府有关部门在调整契税、营业税等政策时,也能顾及到这点,鼓励自住需求。
比如,对首次购买90平方米以下住房的买房人,仍可实行零契税;对只有一套住房,卖房再买房以改善居住条件的市民,也可实行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而对于持有多套住房,投资性较为明显的购房者,或购买非普通住宅者,契税优惠和购房补贴可一并取消。
南京大学不动产研究中心主任高波——
契税优惠应取消
“南京楼市今年已明显复苏,部分区域、部分楼盘房价大幅上涨,市场整体具备向好态势。”在前天举行的“第五届江浙沪房地产经济论坛”上,南京大学不动产研究中心主任、博士生导师高波对记者表示,从促进市场健康发展的角度来说,政策应当具备稳定性、延续性和灵活性,因此建议“有收有放”。2009年低契税甚至“零契税”的政策在降低买房成本的同时,也降低了投资客的炒房成本,有的房子在今年一年内就转了好几手,所以首先应当取消契税优惠政策。
至于营业税,因为一些家庭在买入新房3—5年内,往往有以小换大的改善性需求,如果未满5年就要征收营业税,将大大增加这部分人群的购房负担。而从经验看,炒房人大多数是“短线”操作,买入两年甚至一年内就会卖房,两年内转手征收营业税已经对其起到较大的限制作用。因此,营业税方面的优惠政策不妨延期。
“贷款利率也可以适当放一放。”高波同时表示,购买第二套房、第三套房的市民中,不乏改善性需求者,因此没有必要对购买第二套房以上的人群,“一刀切”地实行贷款利率上浮10%的政策,执行基准利率即可。
南京大学经济学系副主任葛扬——
个税停止“返还”
南京大学经济学系副主任、博士生导师葛扬认为,购房优惠政策促使楼市刚性需求和改善性需求大量释放之后,也带动了投资型需求,而投资型需求则带来了房地产市场的泡沫,所以应该取消购房优惠政策。但考虑到目前经济回暖还比较脆弱,优惠政策可以逐步收紧,以防止对今年底明年初的楼市在短期内造成很大冲击,不利于市场稳定。
其中,个税返还40%的政策不合理,应首先需要取消,而营业税政策可以延续。至于契税,则不妨按比例取消,比如南京购买90平方米以下住房,在国家和地方政策的双重优惠下,为零契税,建议先“减半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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