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楼市优惠政策暂不调整 市民不必紧张——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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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肥楼市优惠政策暂不调整 市民不必紧张
2009年11月12日 10:52 来源:中安在线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我们正在进行测算研究,但整体将与国家调整步伐保持一致。”昨天的通报会上,合肥市房产局相关人士表示,对于楼市优惠政策是否延续的揣测层出不穷,目前尚无定论,市民购房不必抢搭所谓的“末班车”,而应该保持理性。

  据了解,去年以来,国家、省及合肥市纷纷出台楼市优惠政策“救市”,其中,今年3月底,合肥市联合建委等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被业内人士称为楼市“十一条”,对合肥楼市的回暖起到了直接促进作用。该意见从资金、规划、政府服务等方面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助力,有效期为1年。与其他优惠政策一样,该政策也将面临到期之后会否继续的问题。对此,合肥市房产局人士表示,该政策是考虑去年及今年年初房地产形势而出台的,目前合肥房地产形势已发生变化,该局已经在进行测算,不过具体调整还要看中央的政策,“国家和安徽省政府如有新政策出台,按照新政策执行”。

  目前,由于楼市惠政是否继续无明确说法,部分准购房者心理较为动荡。对此,合肥市房产局人士表示,购房者应依据个人需求理性购买。

  即将到期的优惠政策

  营业税优惠政策

  发布时间:2008年12月17日到期时间:2009年12月31日

  内容:个人购买的普通住房超过2年(含2年)转让的,免征营业税;个人购买的普通住房不足2年转让的,按其转让收入减去购买住房原价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购买的非普通住房超过2年(含2年)转让的,按其转让收入减去购买住房原价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购买的非普通住房不足2年转让的,按其转让收入全额征收营业税。

  合肥公积金贷款额度优惠

  发布时间:2009年2月23日到期时间:2009年12月31日

  内容:调整最高贷款额度,借款人及配偶均按规定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由20万元调整为35万元;调整还贷能力系数,由0.35提高至0.5。购买新建商品住房首付款比例下调至20%。

  二套房优惠政策

  发布时间:2009年5月14日到期时间:2009年12月31日

  内容:我省居民首次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贷款利率的下限可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20%。对已贷款购买一套住房,但人均住房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再申请贷款购买第二套普通自住房的居民,可比照执行首次贷款的优惠政策。(新安晚报胡霞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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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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