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只剩下一年多时间,但我市“十一五”住房建设规划提出的14万套保障性住房目前只推出了不到1万套,770万平方米的计划建筑面积只完工了不足10%。昨日下午,市政协组织经济界委员视察时,市住房和建设局坦言我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存在五大亟待解决的问题和五项突出矛盾,形势“非常严峻”,任务“非常繁重”。
市政协副主席廖军文、黄中伟参加视察活动。
大部分项目尚未动工
《深圳市住房建设规划(2006-2010)》提出,我市“十一五”期间计划建设保障性住房14万套,建筑面积约770万平方米,其中经济适用房2.6万套,公共租赁房(含廉租房)11.4万套,力争“十一五”末期基本解决户籍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
2007年、2008年,我市分别向低收入家庭提供了6006套、2726套保障性住房,目前登记在册、符合条件的约2500户低保户均已享受了廉租住房保障。但是,对比“十一五”规划所提出的“14万套、770万平方米”的建设目标,差距甚远。在安排建设的71个保障性住房项目中,截至今年10月,只竣工10个,建筑面积63.54万平方米;已开工项目14个,239.6万平方米;还有41个项目正在进行前期工作;6个项目存在困难。
完工不到十分之一,大部分尚未动工,“与计划目标有相当大的差距。”市住建局负责人坦言,我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形势非常严峻、任务非常繁重,需加大力度予以推进。
建设进度缓慢存在五大问题
为什么建设进度如此缓慢?市住建局指出,主要有五大问题。
一是部分项目用地存在收地、征地、拆迁等困难。部分项目用地存在违法建筑、临时建筑以及权属争议,征地拆迁问题突出。一些项目用地需进行规划调整,须报国土资源部审批,程序较复杂,时间较长,影响了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目前,仅有约60%的项目落实了地块红线,签订了土地使用合同。
二是部分项目资金落实困难。保障性住房的投资渠道既有政府又有企业,政府层面又分市、区两级。总的来看,虽市本级投资落实情况较好,区级政府的投资存在热情不高、审批落实较慢的情况;受金融危机影响,社会投资业呈现一定的疲软。
三是项目审批程序复杂,周期较长。保障性住房前期报建涉及24项审批事项,虽然一些项目列入了市重点工程,给予了审批绿色通道,但大部分中小项目均面临审批程序复杂,周期较长的困扰。
第四个问题是住房保障供需矛盾较为突出,包括五个方面:一是我市特殊的土地资源现状和人口结构导致的住房保障供需总量矛盾,这将长期存在;二是住房供应“以租为主”与需求“以购为主”的矛盾,据市住建局在低收入家庭中所做调查,大部分家庭还是希望购买经济适用房而不是租房;三是规定房型面积较小与申购家庭面积需求较大的矛盾;四是规划布局以特区外为主与需求以特区内为主的矛盾;五是租售的优惠价格与低收入群体的支付意愿等结构上的矛盾。
另外,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相关法规仍待完善。特别是对于除建设面积之外的其他建设指标和装修标准缺乏明确的规定,导致全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和装修标准不一,在交房后造成一定程度上的不公平现象。
拟引入社会资金参与保障房建设
就如何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市住建局认为应强化全市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和协调机制,建立和完善区级住房保障机构,确保住房保障政策顺利实施,并加强责任考核。同时,应密切关注金融危机给我市带来人口、产业在数量、结构和布局上的变化,以及由此带来的住房需求变化,合理调整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与计划。
“当前对社会资金投资保障性住房建设实行3%的利润率限制,使社会资金的投入兴趣受到大大限制。”该局认为,应创新保障性住房资金筹集方式,积极探索研究出台有关政策,引入社会资金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此外,应将全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全部纳入绿色通道。
完善经济适用房销售定价机制
关于此前推出公共租赁住房受到“冷遇”,部分经济适用房也没有卖完的问题,市住建局表示,根据我市2007年、2008年度保障性住房的租售工作情况,需进一步优化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和租金标准,科学合理调整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请条件和租金标准,完善保障性住房申请轮候制度,确保住房保障资源得到有效利用。
“有的经济适用房没人买,有意见认为应当把条件放宽,比如将申请条件从2005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本市户籍的低收入家庭放宽到2006年12月31日,这样又有几千人符合条件。”该局负责人认为,这些意见值得研究,进一步完善经济适用房的销售定价以及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定价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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