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房地产"救市"15条 港澳台居民购房等同内地人——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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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粤房地产"救市"15条 港澳台居民购房等同内地人
2009年10月28日 10:25 来源:信息时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今年3月发布了《关于促进我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分为加大保障型住房建设、鼓励住房消费、支持开发商积极应对市场三部分内容,出台了15条具体意见,其中包括取消港澳台人士购房限制、土地出让金可缓交等开发商热切期盼的政策。

  《意见》提出,要进一步鼓励普通商品住房消费,其中包括降低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契税,减免二手房买卖的营业税以及个人所得税。另外值得提及的是,还将住房公积金贷款上限上浮10万元~20万元,延长还款时间到30年,直系亲属(父母、子女)首次购买普通住房,可申请提取职工的住房公积金。

  对于此前各界一直关注的“限外令”,《意见》中也宣布取消,港澳台居民在广东省内购买住房,将执行内地居民同等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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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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