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南昌65家楼盘日前在南昌市房地产信息网公布商品房相关销售信息,标志着江西省有关部门要求房地产开发商公示商品住房成本的做法开始正式实施。
根据此前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与江西省监察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建立健全房地产开发销售信息公示制度的通知》要求,全省各地必须建立商品房容积率和成本等信息公示制度,并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9月1日起,在商品房销售场所醒目位置和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网站上分别公示各项商品房开发销售信息。
这些信息包括,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商品住房平均成本,含土地使用权取得费用、前期工程费、房屋开发费、管理费、财务费用、销售费用、其他费用、税费等;经批准的项目规划条件、项目规划总平面图,含用地面积、土地使用性质、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及其布置、建筑间距、建筑层数、停车泊位及其布置、公共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布点等。
此外,商品房价目表、商品房销售进度信息、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复印件)等也要予以公示。
截至1日下午,南昌市房地产信息网上65个在售楼盘公示的相关信息显示,开发商的利润水平多在10%至20%之间;土地成本约占总成本的20%至30%,税费成本约占开发成本的10%。(记者胡锦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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