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2年8月1日,重庆市政府宣布实施《重庆市城镇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该《条例》规定,商品房销售以套内建筑面积作为计价依据,不按这一计价依据销售的开发商将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违法行为所涉及商品房交易金额的5%~10%的罚款。据记者了解,重庆几乎是全国最先强制推行商品房按套内面积计价的城市。
据了解,“套内建筑面积”等于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套内阳台建筑面积三者之和。在以前,同一地段、同样售价、建筑面积相等的房屋,最终到手的使用面积会有很大差别。在实施这一规定后,增加了房屋销售面积上的透明度,购房者不但可拉绳牵线自己测量计算,还可在选择房屋时进行直观比较。记者 龙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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