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品房套内面积计价将带动更多城市跟进——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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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商品房套内面积计价将带动更多城市跟进
2009年09月03日 11:01 来源:中国产经新闻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8月24日,《中国产经新闻》记者从北京市住建委获悉,《北京市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办法》已进行修订,今后预售住宅或现房销售应按照套内建筑面积计价,而经适房和两限房销售则按建筑面积计价和结算房价款。

  这是继重庆之后,全国第二个按此方式计价的城市。自北京后,部分房地产较成熟的城市可能继续跟进。对此,亚豪机构市场总监郭毅对本报记者表示,“此举的意义在于减少公摊面积的争议与浪费,防止开发商利用公摊面积赚取更多利润,强化土地资源利用效率。”

  按照新办法,今后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新建商品房的预售,或完成初始登记的现房销售要按照套内建筑面积计价,但是独栋别墅、整栋楼房和车位、车库的预售、现房销售可以按照套内建筑面积计价,也可以按照建筑面积计价或者直接按套计价。北京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新办法中所指的预售住房中,包括预售商品房、商业用房和办公用房,后两类房屋首次按该办法计算。

  据了解,为了落实新办法的实施,开发企业应当在预售场所、商品房坐落地显著位置以及其他能够使购房人明确知晓的方式公示商品房预售面积测绘技术报告书,以及共用建筑面积处置情况。同时,开发企业还应当方便购房人查询商品房面积实测技术报告书,并将购房人所购商品房的面积实测数据表提供给购房人。

  业内专家认为,按套内面积计价不会实质性助推北京房价上涨,但会引起消费者对房价上涨的担忧。郭毅在接受《中国产经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按套内面积计算将在数字上推涨北京住房单价,但由于只是计价方式变化,每套房屋的总价不会变化,对契税、买卖方式无影响。相反,新政策明确套内面积,可以减少不必要纠纷,有助于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易居中国分析师薛建雄则表示,此举可以提高土地的使用效率,因为公摊成本没法直接计入销售价格中,就会迫使开发商努力提高住房的得房率,控制公摊面积。

  上海易居研究院综合研究部部长杨红旭表示,在其他因素不变的情况下,这一计价方式的变化会造成统计意义上的房价提升。

  根据专家提供的公式,建筑面积单价乘以建筑面积,再除以套内面积即可得出套内单价。比如,一套建筑面积价格为每平方米1万元的住宅,以得房率85%计算,套内面积每平方米约11700元,而以得房率70%计算,套内面积每平方米约14280元,这将使住房价格上涨17%至42%。

  另有专家预测,除北京外,不排除有更多房地产市场比较成熟的城市跟进这一政策。华高莱斯国际地产顾问公司副总经理公衍奎对本报记者表示:“相对于土地紧张的城市,需要提高土地使用效率来缓解,所以要跟进。另外,市场较成熟的城市也有充分竞争对象,不怕开发商恶意压缩公共部位面积。其实,如果开发商把公共面积造得太小,影响居住的舒适性,那购房者可能去二手房市场买单价相对更低的二手房。”

  另据本报记者了解,此前,重庆已经按套内面积计价,也是全国唯一实行的城市。业内专家表示,自北京后,部分房地产较成熟的市场可能继续跟进。但一个不可避免的现象是,住房单价将随之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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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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