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禁买卖“小产权房” 侥幸购买征地将不获赔——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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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禁买卖“小产权房” 侥幸购买征地将不获赔
2009年09月03日 08:50 来源:深圳特区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针对广州市推销“小产权房”有死灰复燃的迹象,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近日下发《关于不要购买“小产权房”的公告》,指出“小产权房”销售所得款属于非法所得,一经查证,市民购买“小产权房”的房款会作为非法所得款项被没收。广东省有关部门负责人也表示,广东不会对“小产权房”进行产权登记,对于违法用地、违反建设规定的“小产权房”坚决抵制。

  所谓“小产权房”即是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设出售的商品房。“小产权房”受一些市民青睐,主要是价格低廉。

  据不完全统计,之前广州的“小产权房”交易占楼市总体成交量约为3%。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提醒,市民“不要抱有任何侥幸心理去购买‘小产权房’”。

  有专家表示,对于已经购买了“小产权房”的城镇居民来说,虽然短期内居住可能不会受到影响,但一旦国家根据规划需要征用该地时,他们不可能获得赔偿。

    (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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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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