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有消息说,备受关注的物业税开征,被写进《深圳市综合配套改革三年(2009-2011年)实施方案工作安排表》。深圳成为首个把开征物业税提上官方日程的城市。
关于物业税,消息久有流传,但传来传去始终让人莫衷一是:税基是什么?是房屋总价吗?这个总价如何确定?税率是多少?0.5%还是1%?征收方式如何?居民从收入里直接拿,还是随房屋交易才进行?物业税和目前的土地出让金等税费如何衔接?物业税是针对普通大众,还是确定只针对拥有两套房者?
据坊间流传之说,四部委正在共同切实研究开征物业税的问题。只是研究情况如何,见不到官方说法。疑问无穷多,无人来解答,今天这个专家说两句,明天那个官员谈点看法。
回到文首的消息,如果此事确实,物业税是要个别地方先行吗?那地方人大权限如何?这也是一头雾水。
物业税是关系千家万户的一个税种,如果届时从居民收入中直接征收,那税负痛苦感可能是相当强的。在越来越提倡法制化的现代,物业税的推动者们,能不能打开门来商讨,多听听各界的反映,多正式披露一些主流的思路,好让纳税人心里更有数?如果一味以“关门定方案、成型再听证、意见当过场”的模式操作,让人难免不受江湖传言纷扰之苦,而且原委不讲清,道理未说透,届时推行起来恐怕也要费力一些。 □肖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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