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在郑州发现,一些经济适用房被擅自出租,还有中介为倒卖经适房指标“牵线搭桥”。
记者看到,在郑州兰亭名苑、阳光佳苑等小区附近,房屋中介的业务员热情地推荐着各种经适房,并称可以随便出租。还有房屋中介表示,经济适用房租和买都行,不是郑州户口也有办法办理。
早在2005年9月,郑州市政府就出台规定,对把经济适用住房用于出租经营的住户,处以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但具体由哪个部门去查去监督并没有明确规定。由于很多政策、制度还不细致,很难落到实处。采访中,居委会、物业公司都表示经适房出租的事,不归他们管,郑州市经济适用房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也表示不清楚。
记者了解到,除了处罚力度小、取证难也是经适房出租、转让禁而不绝的重要原因。3000元的罚款也就是一套房子三个月的房租,而很多是私下交易,没有证据。专家建议经适房管理要尽快出台更具操作性的细则。比如建立退出机制,如果所有者把房屋出租或违规买卖的事实得以确认,政府部门可以取消其购买经适房的权利,或将经济适用房收回交给更需要的人。(记者马松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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