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房中房”不自拆最高可罚10万——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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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房中房”不自拆最高可罚10万
2009年07月31日 15:14 来源:南方日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今天是广州“房中房”自拆大限,“房中房”整治正式进入攻坚阶段。记者昨日从广州市出租屋管理办公室获悉,目前业主尚未承诺自拆的“房中房”,将作为重点对象处理,迅速开展取证认定,并列入第一批查处名单,最高可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拒不自拆的将启动强拆。

  广州市出租屋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前下发通知,其中提到,对目前业主尚未签订《自拆承诺书》或作口头承诺的“房中房”,作为重点对象处理,各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迅速着手开展取证认定,并列入第一批查处名单,对相关当事方发出《整改通知书》和《行政处罚决定书》。未承诺自拆的,最高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拒不执行的,启动强制拆除法律程序。

  对于已经签订《自拆承诺书》或口头承诺自拆的,各区县、镇街将跟进,督促此类“房中房”业主尽早履行承诺,拆除“房中房”。期间,“房中房”的居住人“只出不进”,防止搬进新的居住人。承诺期过后,仍未拆除的“房中房”,立刻转入取证、认定、查处、处罚、强拆等程序。

  市出租屋管理办负责人说,这两天“房中房”整治进度加快,在“房中房”集中的街道,前来签订《自拆承诺书》的业主络绎不绝。“在天河南仅仅一个下午就自拆了7套‘房中房’,还有8名业主签订了《自拆承诺书》”。

  有“房中房”租客反映找到合适的房源太难。对此,出租屋办要求,“房中房”租客在搬离时,各镇街要协调免责解约,帮助提供其他合法房源信息,在租住人许可或提请下,帮助搬迁物品等。

  租客急寻小户型

  “房中房”自拆大限来临的最后一天。在“房中房”集中的小区内,大锤敲打墙壁的噪音不绝于耳。

  “砰砰砰”!昨天早上8时不到,在体育西小区某“房中房”的小胡就被隔壁拆房的声音给吵醒。原先的邻居们陆续搬走,楼下摆满破旧的家具,一堆堆被砸碎的砖头随处可见。

  在体育西小区、六运小区等天河“房中房”重灾区,许多“房中房”正在抓紧时间拆除。各栋楼下还清楚地贴着告示,重申8月前业主需自拆,不然会受到相应处罚。

  在体育西小区这个16平方米的单间里,小胡住了一年,每月的租金是900元。今天就是自拆大限,小胡还没有找到新房。“现在一房一厅和单间很难找。”他没想到,天河南一带的小公寓和一房一厅如此稀缺,而且租金至少是“房中房”的两倍。他跑到客村,那附近小户型月租金要1100元以上,芳村地铁站附近要800元以上,而且房源很紧张。

  中介电话被打爆

  记者昨日踩点“房中房”集中区域的中介门店,中介人员均反映房源供不应求,“每天的电话都被打爆,多数都是找一房一厅或单间的”。“这些房源本来就很少,现在很多毕业生在找房,加上房中房整治,很难找。”环市东路顺驰不动产的小万告诉记者。

  中原地产市场部总监李粤湘告诉记者,有一些早期自拆的“房中房”,业主在拿到街道办的认可和证明后,现在已经重新放盘处理了。

  “房中房”拆除会不会对中小中介造成很大冲击?李粤湘表示,“房中房”并不是中小中介的唯一经济来源,它们还可以通过正常的房屋买卖租售和商铺等来盈利,“因此不会造成特别大的冲击”。

  广州市国土房管局中介管理所所长史小明表示,一旦发现中介机构代理“房中房”业务,将第一时间查处。他表示,前几天该局召集全市1000多家房地产中介召开会议,再次强调禁止租售“房中房”。目前,该局已经查处了两家顶风作案的中介,要求其整改,如拒不整改,严重的还将吊销其执照。(郑佳欣 钟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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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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