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经适房,如今在北京已是出租成风。有的经适房小区更被曝出近半已出租。
人们随之质疑,在有更多人轮候房源的情况下,这些出租经适房者真的住房困难吗?难道没有部门监管吗?
有专家建议立法明确监管检查违规出租的主体,并加强购买者后期资产的监管,以填补目前政策中的空白。
近日,北京市住建委表示,将对经适房出租情况进行调查。
7月25日,李丽(化名)从房山的家里赶到三环新城———这个北京四环内最大的经适房小区。
身为业主的她自去年购得此处房产后,并未在此住过。
她在等一个三天前约好看房的租客。现在的租客8月初要搬走,她需要尽快将房出租以接上“档期”。
两室一厅,月租2400元。她说,相比小区其他房子,这个价格只是“中上”。
在三环新城,出租经适房的并非李丽一家。
在北京,出租经适房已成为了公开的秘密。但作为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保障房,北京的经适房政策明确:不得出租。
与此相对应的是,据住保部门此前发布的数据,北京去年摇号配售了4万套经适房和限价房,但截至去年年底,还有近5万户家庭因等待配售房源而排队轮候。
公开的秘密
7月24日,天通苑。北京经适房集中区域之一。
从地铁天通苑站出来,进入西三区和西二区,一路有近10家房产中介。
每家中介门口,都贴着一些租房信息,“两室一厅114平米整租,月租2500元,中等装修。”
这个价格和周边的北苑家园、明天第一城等商品房小区相比,已基本相近。
西三区一家中介的工作人员称,他做这行已有几年,经他手租出去的经适房少说也有一百来套。
在天通中苑小区,许多房屋的窗户上打着招租信息。不过价格比挨着地铁的西区要便宜。
一名业主在电话中说,房子刚装修好,还没入住过。价格可以便宜点,但必须长住,至少签一年以上。
7月25日,三环新城。
小区内,有中天置地、链家地产、我爱我家三家房产中介,每家公司的前窗玻璃上,也都贴着租房的信息,价格从1600元-2600元不等。
一家中介的工作人员说,不少业主刚把房子装修好,就立即挂牌往外租。他们当中大多数都有两套或两套以上房子。
张峰,三环新城社区来京人员和出租房屋管理员。
经过几个月的入户调查,他已登记了小区400多户已出租房屋的信息。
据他不完全统计,加上没登记的,小区有1000多户房屋已出租。而小区一共有8000来户。
相比其他经适房小区,三环新城的出租率不算太高。
我爱我家、中大恒基的多名工作人员根据业务情况粗略估算,天通苑经适房出租比例约在20%左右,比一般商品房小区要高。
去年底,京城某媒体曾报道,靠近国贸和CBD商圈的经适房小区———通惠家园出租“火爆”。小区物业人员表示,租户数量占45%。
此外,在搜房网、焦点网等房产网站上,也能找到今日家园、朝阳新城、百环家园、长安新城等经适房的出租信息。
经适房出租在北京已是公开的秘密,由此引来的质疑和不满充斥于网络和报端。
有钱人买经适房
经适房在“诞生”之初并不被看好。
1998年10月29日,以回龙观、天通苑、建东苑等为代表的19个首批经适房项目在北京市房地产交易中心集中展示,拉开了经适房在北京大规模开发建设的序幕。
中原房地产华北区总经理李文杰回顾说,作为早期的经适房项目,像回龙观、天通苑这样的经适房,价格为每平方米2000多元,与商品房的价差并不明显。而当时北京的住房需求不高,加上建的经适房又比较多,因此居民最初的购买意愿并不高。
起初,北京并没有经适房的相关标准。直到2000年12月,北京颁布《北京市城镇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有关问题的暂行规定》,规定了购买经适房的资格条件。
但该规定对于资格的审核并不严格,家庭年收入在6万元以下的就可购买。而且不从政府购买,而是直接找开发商。
马先生于2003年购买了一处位于西二环附近的经适房。
他说,当时就是去单位开收入证明,然后去房管部门填审核表,审核通过后再去开发商那里买房,“开发商并不限制买什么房子,基本上只要你能买得起,买哪个户型都可以。”
李文杰说,非典过后,政府为了拉动经济,对于经适房的购买基本放开了。
中国房地产经理人联盟秘书长陈云峰认为,正因为当初经适房的审核不严,所以造成了一些并不符合购房资格的人买到经适房,也就是俗称“有钱人买经适房”,这些人本身有住房,将经适房出租也就很正常了。
何况,在2000年的经适房规定中,并没有明确经适房能否出租。
所以,在很多业主和中介看来,既然没有规定不能出租,那出租也并无不可。
新政之后出租依旧
2007年,北京市发布新的经适房政策———《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试行)》,明确规定经适房只能自住,不得出租或出借以及从事居住以外的任何活动。
此外,新办法还提高了申购经适房的准入门槛,并实行三级审核、两级公示制度。
在新办法的最后一条还注明,凡过去文件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市住建委相关人士表示,新办法严格了经适房的审核,就是为解决以往经适房管理中存在的标准不细、审核不实、供需脱节等问题。
但,出租经适房的现象并未因新办法的实施而得到遏制。
7月24日,天通苑西三区一家中介的工作人员在提到经适房不得出租的规定时说,根本就没人管这些事,所以不用担心。
三环新城的李丽也说,与其让房子空着,不如出租挣钱。虽说上有政策,但没人举报也没人管。
此外,不少经适房业主认为,目前出租经适房已形成一定规模。新办法出来后,只要有人继续出租,大家一看没人管,就会打消顾虑,继续出租。
当然,也有部分业主表示出租是出于无奈。
天通苑北区业主侯女士说,他们家就天通苑这一套房子,但她和丈夫都在石景山上班。她只好把天通苑的房子出租,在石景山另外租房,以租养租。
谁来监管?
对于经适房出租的现状,小区物业、居委会均称“有心无力”。
2007年发布的新办法对出租经适房的行为,明确了处罚办法:擅自转租或转借他人居住的,由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责令购房人退回已购住房或按同地段商品住房价格补足购房款。
但由谁来日常监管,以发现违法出租,新办法并未明确。
天通苑物业和天通苑北二区居委会的工作人员均坦承,他们都没有相应的执法权,难于插手这个问题。
三环新城社区来京人员和出租房屋管理员张峰也说,他的职责是将出租房屋的信息登记下来,“我没权利赶他们走。”
由此,中国房地产经理人联盟秘书长陈云峰建议,应立法明确监管检查违规出租的主体。
他认为,住房保障部门人力有限,不可能掌握全市各个地区、如此之多经适房的出租问题。应立法赋予居委会或派出所这方面的权力,它们更加了解所在区域的出租情况。
此外,中原房地产华北区总经理李文杰还认为,政府应出台加强经适房后期监管的政策。购房者在购买经适房后,每年都要对其收入、资产进行调查,如果收入资产高出了经适房的标准,就应该退出来。
另有专家提议经适房以租代售。在今年5月召开的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会议上,也明确提出北京将研究经适房租售并举的途径。
至于如何处理目前经适房出租问题,李文杰认为,这会让政府处于两难境地。一方面,如果不处理,将侵害其他正在等候购买家庭的利益。另一方面,由于老的经适房在当初购买时并未约定或条款要求不能出租,加之目前出租的量又比较大,如果禁止其出租或处罚,定会遭遇不少反对的声音。
中国社科院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中心主任牛凤瑞表示,对于经适房出租,不能承认其既成事实,否则会引起示范效应。但政府如果去查处,执行成本会很高,难度很大。
近日,北京市住建委相关人士表示,已接到关于经适房出租情况的反映,将对此进行调查。
至昨日,三环新城的李丽还在为招租一事奔走。
与此同时,刚通过经适房资格审核的李刚(化名)则在上地附近的出租房内,和因身体原因没有工作的妻子一起,充满了对轮候房源的期待。
而他,只是那数万分之一。
本报记者 马力 林阿珍 朱开云 实习生 任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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