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前天上海莲花河畔景苑小区开发商方面针对倒覆的7号楼购房者提出赔偿方案后,昨天,开发商抛出对其余10栋未倒覆楼房的三套后续处理预案供购房者选择。
开发商方面表示,将委托相关机构对未倒房屋进行检测和监测,在检测报告尚未确定未倒楼盘在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或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的情况下,购房者要求解除合同的依据不足,如果购房者坚持要求解除合同,则开发商公司不构成违约。
方案一:预售合同继续履行,适当让利,特定担保。
开发商称,如果购房者同意继续履行合同,公司将以购房合同总价的5%折让;引进一家有实力的公司,对购房者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如房屋在合同约定交付之日未达到竣工验收标准,公司方面对该期间的贷款本息损失无力赔偿时,则由该担保公司连带偿还。
方案二:有条件解除预售合同,退本返息。
开发商称,如购房者坚持解除合同,则公司同意解除合同,鉴于购房者解除合同的法律依据和事实依据尚不足,公司同意退还本金,以及购房者已付房款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方案三:第三方收购
公司将引进一家有实力的公司,以2009年6月27日当日的市价收购购房者所退房屋。公司将与购房者解除合同,并与引进的公司签订新的预售合同,由引进的公司按6月27日当日的市价向购房者退还房款。
关于已倒塌的7号楼,开发商表示,将不会原址重建,该用地除保留预案规划车库外,将以绿地或小区服务设施替代。
业主:为啥不能推倒重建
当天下午,谈判现场——上海西南工程学校内人声鼎沸,约200名左右的业主及其家属聚集在此。业主们一再告诉记者:我们很冷静,很理性!他们纷纷表示,对于开发商的方案“感到极其失望”,称:“这只是开发商单方面提出的方案,他们根本没有采纳我们的意见,这样的方案我们根本不接受!”
陈女士花了134万元买了套10号楼内的房子,她这样对记者说:“人命关天啊!这样的房子我们怎么敢住?既然开发商能有百分之几百的暴利,为什么就不能给我们100%的赔偿?这样的方案是对业主的侮辱,是对政府公信力的威胁。”
许多业主要求推倒重建:“我们花100多万元买套房子,即使推倒重建,对开发商来说,平均下来的成本也就每套房子二三十万元而已,为什么就不能推倒重建呢?”
业主纷纷在会场门外贴的方案上签名反对,要求与开发商对话,称:“把我们叫过来,结果只是广播一下方案,这根本就是忽悠人。”
政府:开发商有赔付能力
下午4时,闵行区政府新闻办安排其委托的律师向记者解读点评方案。上海中夏旭波律师事务所张鹏举律师表示,这只是开发商单方面提出的一个框架性方案,未来在政府的协调下,双方还要进一步协商,政府将督促开发商拿出更大诚意。他透露,梅都公司赔付能力没有问题。政府特别建议梅都公司引进一家有实力的公司对购房者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张律师表示,他一再向开发商要求,“赔偿尽量不要低于法院对同类案件的判决标准,处理方案不仅要合法,还要合情合理”。
张律师说,在3个方案中,方案三对业主来说相对稍微有利。目前,梅都公司已经在跟几家公司谈收购事宜,政府部门以协调者和监督者的角色,也参与了谈判。(吴红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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