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初赠与的时候也考虑到将来卖房子,中介说将来可以再'走'赠与,可以再逃税,现在看来不行了,将来房子交易的时候该怎么办呢?"赠与新政出台后,省城不少通过假赠与取得房产的市民非常担心。
本报16日A3版刊登《受赠房屋只三种情况免个税》后,省城不少房产中介暗自叫苦。16日,记者在采访过程中发现,赠与新政出台后,不少通过“假赠与真买卖”取得房产的市民显得非常无奈,因为手中通过假赠与取得的房产将很难逃脱被套的命运。
新政堵了“连环”路
“原来赠与房产是什么税费都不用交的,后来增加了3%的全额契税,后来又征收5%的营业税,但是从征税角度来看还有漏洞,那就是‘连环赠与’。”济南市地税局的一位工作人员介绍。
济南一家房产中介的经纪人向记者揭露了“连环赠与”的内幕,“房产交易中,为逃避缴纳个人所得税和营业税等相关税费,不少购房者通过与原房主协商,通过假赠与的方式办理相关手续,其实都是购买。”
记者了解到,为堵住“真购买假赠与”的漏洞,国家税务总局于2006年曾出台《关于加强房地产交易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在无偿赠与不动产行为之后,当受赠人再次转让受赠的不动产时,需要补缴个人所得税,税率是20%。
“其实这个规定也有漏洞可钻,那就是连环赠与,比如A假赠给B一套房产,如果B再想出手这套房产,就需要缴纳20% 个税,一套50万的房子要交10万元个税,基本就卖不出去了,这对想卖房的B来讲很不合适。但是B可以通过第二次假赠与卖给C,这样就把房子卖出去了。”
济南市地税局的工作人员介绍,赠与新政规定三种情况之外的赠与都必须缴纳个税,这样就堵住了连环赠与的漏洞。
记者了解到,省城通过“假赠与真购买”取得房子的市民不在少数。今年5月份刚刚通过假赠与买了一套总价60万的房子的孙先生表示,原本想省点钱,现在看来60万的房子要砸到手里了,“再赠与要交12万的个税,不赠与直接卖也要交12万”。
大房子二手交易多半“走”赠与
记者从省城一家品牌中介了解到,“假赠与真买卖”在二手房交易中非常流行,特别是一些大房子,80% 的大房子交易都是通过“假赠与真买卖”过户的。
“ 大房子就是144平方米以上的房子,一般都没有超过两年,按照正常过户程序,需缴纳1% 的个人所得税、5.5%的营业税、3%的契税,算下来要交房屋总价的近10%;而通过走赠与渠道,只需交公证费(每平方米40元)、评估费0.5%、契税3% ,费用大约是4%—5%,这样比正常过户交易省了房屋总价的5% 左右。”一位中介经纪人透露。
该经纪人表示,不要小看了这5%,一般大房子总价都在100万以上,这一下就省了5万块钱。
据了解,“ 假赠与真买卖”的本质就是两个合同、一套房子。首先,买卖双方要到公证处做赠与公证,双方签订一个赠与合同,房子要进行相关的评估,在中介找来的评估公司的评估下,房子的评估总价是70万(这个价格明显偏低,从而少交税),按此缴纳3% 的契税,房屋买卖就完成了。除了缴纳2万多元契税,再交上一部分公证费就可以。
“ 这样买主最终缴纳超不过3万块钱,而按照正常过户需要缴纳10万元,省了7万块钱,能省这么多钱谁都愿意通过假赠与过户。”该经纪人表示。
“假赠与 ”购房将高价“买单”
近年来,济南大部分“假赠与真买卖”的购房者都是为了逃避5.5%的营业税,但伴随着“5改2”营业税征收办法的实行,能省的税费越来越少,但仍有不少人为逃避相关税费进行假赠与。
济南市房管局的工作人员介绍,以前通过“真买卖假赠与”过户的市民很多,因为还有连环赠与这个漏洞,“很多市民不担心再次出售,现在这个漏洞也被堵住了,估计假赠与的房子会越来越少”。
“从赠与新政的内容看,连环赠与的漏洞被堵住,假赠与将逐渐消失。原来对赠与的房产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不征收营业税,只征收契税,让许多人觉得用这种方式实现房产的转让非常合算。”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后来开征营业税,不征个人所得税,仍有利润可省,“而这次又把个人所得税加上,基本没有漏洞可钻了”。
济南市地税局工作人员表示,新政意味着,通过假赠与获得的房产,将来要是转让照样得交相应的个人所得税,这部分人要为自己最初的假赠与“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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