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公积金提取政策正在酝酿重大变革。有消息透露,从今年7月1日,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新系统将上线,提取部分公积金的市民,账户内须保留最近6个月的缴存额。拟规定患10种大病可提取公积金。我们连线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驻广东站记者黄少焕了解详细情况。
中国之声:提取部分公积金的市民,账户内须保留最近6个月的缴存额,会给市民带来什么好处?专家怎么看?
记者:我也是从地方媒体获悉这个消息的。这就意味着任何一个符合部分提取条件的公积金的帐户都必须留存半年的资金作为垫底,一定要放点钱在银行里面,除非是一次性提取的结束。这个条例是保证公积金的缴存有一定的基数运作,以实现它作为个人住房互助储备金的作用。银行人士也认为,要注意的是,这些条例确确实实是实施了,即使6个月的突击提取之后,仍然还要留存半年的缴存金额垫底。如果没有紧急的需要,市民也是没有必要全部把公积金提取的。不过,也有市民对这样的压款,放一点钱在银行里边半年是有点微词的,同样是按月发放公积金的北京市,他们举例,要求卡户留存10块钱的金额就可以了。
中国之声:我们还提到改革当中的一项内容,可能以后患十种大病可以提取公积金救急了。具体是怎么个说法,能提多少,有没有具体的数字?
记者:公积金也是应该是一种专项用户的消费,但是一定的提取办法中,是增加了十种重大疾病类型。规定说职工或者是配偶在没有以及未成年人的子女患有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但是对于哪十种重大疾病和提取金额是多少,就没有明确的说明了。
中国之声:我们注意到,像这样的规定,其他的城市也有前车之鉴。南京规定,如果职工医疗费超出4万元的部分,大于公积金的帐户余额就可以提取公积金的全部余额,如果小于就是按照实际超出的比例来提取公积金。这就是使得咱们的公积金能够成为百姓的救命钱,使这样的储备能够发挥更大的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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