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的“夹心层”群体有望住上政策性租赁房。近日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在答复民革上海市委一份提案时表示,上海今年将研究制订公共租赁房政策,考虑通过经济适用房租赁方式和公共租赁方式解决两类“夹心层”群体的住房困难。
民革上海市委在一份提案中指出,“夹心层”群体其实又可以划分为两类:一是“下夹心层”,不属于廉租保障对象,属于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但无力购买经济适用房;一是“上夹心层”,主要由职场新人、青年教师、青年医务工作者、年轻公务员和引进人才等组成。现阶段对“夹心层”群体的住房保障较为薄弱,因此建议通过规划城市公共租赁房屋、发展经济租赁房、调整住房供应结构、开拓政府主导下社会各方参与的合力体制等方法,解决“夹心层”群体的住房困难。
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表示,考虑通过经济适用房租赁方式解决“下夹心层”的住房困难。“下夹心层”在承租期间,按照经济适用住房租金标准支付房租,若欲取得房屋产权,可以申请租售转化。
对于“上夹心层”,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表示,考虑通过公共租赁房的方式解决。“上夹心层”符合条件的对象,在一定时段内可以承租公共租赁房,解决“住有所居”的问题。随着该群体住房消费能力的增强,一旦符合退出条件,则应鼓励其通过房地产市场进一步改善居住条件。此外,也要进一步完善住房租赁市场,引导“上夹心层”通过市场租赁住房解决居住问题。
据了解,针对“上夹心层”中的引进人才群体,近两年本市部分区县结合实际相继出台了一些吸引优秀人才的住房政策。一是人才公寓政策,通过购买商品房或者集中建设方式,组织一批房源作为人才公寓,以合理的价格租赁给各类人才居住。二是住房补贴政策,既包括租房补贴,也包括购房补贴。
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表示,在部分区县先行先试后,将在今年研究制订公共租赁房政策,作为完善本市住房体系的重要工作内容。(张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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