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石家庄6月5日电 (记者 田张梦)河北省政府今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就该省出台的《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意见》进行解读。该《意见》明确了河北省2009-2011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将筹集廉租住房6万套等具体目标。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苏蕴山介绍,该省本次明确了2009-2011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和目标,即采取新建等方式,筹集廉租住房6万套;完成1000万平方米城市棚户区(危陋住宅区)改建,解决9.5万户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积极推进旧住宅小区改善;竣工经济适用住房450万平方米,解决7.5万户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基本完成林区、垦区、煤矿棚户区搬迁改造;率先在国家和省扶贫开发重点县开展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积极推进回迁房建设,被拆迁居民过渡期不超过二年,全部得到妥善安置。
据悉,该省在土地政策上,对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城市棚户区(危陋住宅区)改建以及林区、垦区、煤矿棚户区改造搬迁居民住房建设用地,以划拨方式供应。国土资源部门对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单列指标、直接下达到具体项目,实行定点供应。对农村危房改造涉及新增建设用地,可采取周转用地政策予以解决。
在收费减免上,对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项目以及棚户区(危陋住宅区)改建、改造用于搬迁居民建设的住房,一律免收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所涉及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应按相关标准的下限收费或给予减免收费。在税收政策上,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给予减免。
据了解,为保证目标任务的顺利实现,该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实行责任目标管理。《意见》明确:省政府每年将责任目标分解到各设区市,每年年底检查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对各市、县(市)政府绩效考核、领导班子年度考核范围。(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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