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福田区小产权房房主陈先生很想了解此项改革的实施细则。而据记者了解,对于可以核发房地产证书的“违法建筑”的相关细则,包括确认产权的条件、处罚和补收地价款的标准与程序、办理初始登记的条件与程序等具体办法则由深圳市政府另行制定。
对于各界流传的“小产权房”将大量入市的说法,深圳市人大表示,政府正在制定的相关细则中,也已经考虑到了这一问题,并将在制定政策上出台有针对性的措施。
《决定》指出,对于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又不能整改消除的,以及占用基本农田、一级水源保护区用地等六类违法建筑,深圳将采取“依法拆除”的形式。对于非法占用已完成征、转地补偿手续的国有土地,建筑物使用功能不违反城市规划的违法建筑,深圳将对其“手下留情”免于拆除,但将被政府“依法没收”。
记者从深圳市人大了解到,深圳市政府将在1年内对全市违法建筑进行全面普查,建立违法建筑台账和数据库。在违法建筑进入普查登记未处理之前,允许有条件临时使用。
深圳市查违办副主任龚明克向记者介绍,相关政府部门对相应细则已经做了深入的工作,比如符合办证条件的“农民房”,每平方米罚款多少、地价补缴多少,都有精确测算。“没有实施细则,《决定》就无法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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