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逼出来的办法”,谈到廉租房“共有产权”,吉林省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范强表示,并非吉林想独树一帜,当初也是无奈之举。
据了解,中央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政策,给吉林这样一个经济欠发达省份的低收入家庭带来了难得的历史机遇,但对地方政府的财力也提出了严峻考验。从去年开始,吉林试水困难家庭与政府“按份共有产权”的廉租住房建设模式,既解决了政府财力有限、建设资金不足的问题,又使部分住房困难群体实现了早日安居的梦想。
逼出来的“创新”
廉租房是指政府以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我国廉租房的特点是“只租不售”,政府拥有产权,以较低的租金提供给低保无房户或低保住房困难户。
据了解,吉林省有低保和低保边缘户72万户,需要提供廉租房的大约在53万户左右。但是在2008年之前,只有长春市每年建设或回购2万平方米、400至500套廉租房,省内其他地区都没有启动。
“最大的问题是没钱。”范强说,2008年是吉林省第一年启动廉租房建设,廉租房建设的成本在1500元/平方米左右,国家每平方米补贴300元,省里每平方米补贴125元,占成本的1/4多点,近3/4的资金压力在地方财政。
吉林省的大部分县市都是典型的“吃饭财政”,尽管此前省里已经规定土地出让金的10%和住房公益金收益的一部分用于廉租房建设,但是这部分资金其实微不足道。
据范强介绍,去年年初,吉林省下达了80万平方米的廉租房建设计划,但是到8月份时,全省开工面积不足2/3。国家补贴到位了,但是地方的配套资金迟迟到不了位,廉租房建设推进得十分艰难。延吉市倾其所有投资2000万元建设了第一批廉租房后,政府相关负责同志表示:“这么干整不起,没法持续”。
能不能让一部分亲属有资助能力的家庭提供部分资金,购买相应产权,剩余产权由政府出资购买,双方按出资比例共同持有产权?经过调研,吉林省建设厅发现,对与政府“按份共有产权”的方式,部分低收入住房困难群体积极性很高。安图县发放1000张问卷,有一半的被调查者表示认可“共有产权”。
“共有产权”破解资金瓶颈
较早开始操作此模式的是吉林省安图县。安图是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现有人口22万,其中城市人口6万,城市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2575户,其中无房户1834户。
去年安图县投资980万元,建设廉租房7500平方米。其中国家补贴288万元,省和延边州补贴200多万元,其余由地方政府和群众个人投入。安图县房地产管理局住房保障办公室相关人员表示:“如果不采取共有产权方式,无论如何也完成不了这么大的面积。”
据了解,安图县“共有产权”廉租房个人产权占38%,其余政府持有;符合购房条件的家庭通过摇号抽取,合同期为10年,10年内政府产权部分不收租金,10年后,如果个人经济条件改善,愿意持有全部产权,可以按合同价购买;如果仍然没有摆脱贫困,政府产权部分收取租金。按照这种方式,安图县符合购房条件的家庭只要拿2、3万元就可以住上廉租房。
去年安图市通过共有产权方式解决114户、通过实物配租形式解决46户符合条件的家庭。群众入住后感慨:“要不是政策好,我们一辈子都住不上这样的好房子。”
为廉租房建设提供新思路
“只租不售”的政策突破后,吉林省廉租房建设突飞猛进,去年全省新建和回购廉租房81.83万平方米,解决了2万户低保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超额完成任务。
吉林从事住房保障的业内人士认为,廉租房“共有产权”至少有三个优势:一是资金的可持续性。新建和回购的廉租房除少部分无偿分配给孤、老、病、残等特殊群体外,其余按低于成本的价格向符合条件、经过亲属资助有一定支付能力的低收入家庭出售,地方政府可以收回一部分资金,加上国家和省级的支持资金,形成可循环资金链。
二是建设的可持续。去年吉林省采取的大多是集中建设的办法,今年按照《吉林省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廉租房保障办法》,将采取“大分散、小集中”,在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等项目按不低于5%的比例配建廉租房。一来可以让住房困难群体享有商品房小区的环境条件,吸引住房困难家庭购买,二来可以避免贫困人群过于集中可能带来的社会问题。
三是管理的可持续性。“只进不出”,目前实物配租廉租房的退出机制是一个全国性难题,长春市从2001年以来提供廉租房上千套,退出的只有几户。实行共有产权,经过一段时间的过渡后,大部分人将通过购买政府产权获得个人完全产权,实现自然退出。
据了解,近一个时期以来,河南、甘肃、昆明等七八个省市也开始推行廉租房“产权共有、租售并举”,我国廉租房建设模式正面临新的发展和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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