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届毕业生在沈阳买房落户可享受“十项免费”——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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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届毕业生在沈阳买房落户可享受“十项免费”
2009年05月26日 16:03 来源:沈阳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外埠生源毕业生在沈阳可以先落户再找接收单位,并且可以享受沈阳市人事局提供的“十项免费”服务。

  昨天,七城市巡展活动到达最后一站——阜新。在阜新市解放广场,数百阜新市民来到现场观展。

  在巡展现场,记者看到很多市民对到沈阳落户以及毕业生到沈就业等方面的政策非常关注。现场一位李女士告诉记者,他的孩子目前在阜新读大学,毕业后想去沈阳发展,“要是孩子能在沈阳发展得好,我们全家都可以到沈阳安家。”

  沈阳市人事局相关人员介绍,对于外埠未毕业的学生,沈阳市人事局还将推荐见习单位。今年沈阳市新增就业见习单位100家,总数达到600家,预计帮助8000名毕业生参加各类就业见习培训,所以说李女士现在买房落户正是时候。(郎悦)

  外埠毕业生可享的“十项免费”

  免费参加现场和网上招聘活动

  免费求职登记

  免费参加普惠制培训

  免费推荐就业

  免费办理就业手续

  免费办理落户手续

  免费提供创业服务

  免费提供办事指南

  免费提供就业指导咨询

  免费保管两年择业期未就业毕业生档案

【编辑:位宇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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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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