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完要求退还装修押金起纠纷 物业和业主动手——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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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装修完要求退还装修押金起纠纷 物业和业主动手
2009年12月29日 11:05 来源:武汉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昨日中午,香港路香港丽都楼盘业主李女士向本报投诉:只因2000元的装修押金,物业工作人员竟和她动了手。

  据悉,李女士是香港丽都的业主。今年5月,她开始装修房子,在物业公司交了2000元装修押金。8月1日,装修完毕且通过了物业验收。装修押金按规定装修完3个月后退还。

  李女士称,昨日,她到物业公司拿装修押金时被打伤。该物业公司许经理表示,本打算退还押金,未料双方发生肢体冲突,“物业也有一名工作人员受伤”。事发后,李女士报了警。(记者 查锴 王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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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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