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收到物业费“告家长书” 学校执行派发任务——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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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生收到物业费“告家长书” 学校执行派发任务
2009年12月23日 15:31 来源:新民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物业费缴纳“告知书”竟然通过学校下发给每个学生,让孩子带回家“教育”家长后签字再上交……如此匪夷所思之事就发生在嘉定区江桥镇。昨天,读者许先生担忧地致电本报,认为江桥镇这一做法可能会对孩子的心灵产生不良影响。

  学生收到“告家长书”

  许先生的孩子就读于上海市封浜中学。前天上学时,老师在课堂上给每个学生下发了“告家长书”,内容是提醒、劝诫家长按时上缴物业管理费。孩子说,看完后家长还要签名,然后再带回学校上交。许先生感到很奇怪:“上缴物业管理费不是应该通过居委会或小区物业来通知吗?怎么会由学校下发给孩子呢?”

  为此,他联系了不少邻里询问此事,发现不仅自己孩子就读的封浜中学下发了该告知书,整个江桥镇的所有公办中小学,包括江桥中学、江桥中心小学、封浜中心小学等都下发了该告知书。“把告知书发到学生手里,多少对孩子身心有影响,很可能让孩子误以为我们家长没有缴费。”许先生担忧地说。

  学校执行派发任务

  为此,记者昨天下午致电上海封浜中学校长室。工作人员表示学校确实下发过“告家长书”,主要内容是让学生告知家长要按时缴纳物业管理费,争做文明市民。“这是上级江桥镇镇政府派发的任务,我们只是照做。”工作人员有些无奈。

  而嘉定区区政府信访办的蔡先生则表示对此事并不知情,称这项活动是镇政府的宣传行为,并非区政府的指派任务。

  考虑不周表示歉意

  记者辗转联系到嘉定区江桥镇镇政府教委办,负责人道出一番原委。由于江桥镇是农民动拆迁基地,镇上不少居民拖欠物业管理费情况很严重,所以镇政府开展了“小手牵大手”的宣传活动,希望通过学生之口,告知家长及时缴纳物业费。当被问及为什么要通过学校而不通过物业或居委会下发时,负责人称他们已通过各种渠道进行宣传,学校只是他们的切入口之一。

  “镇里原本是好意,但可能没考虑周全,让学生和家长产生误会。”负责人表示,对此事产生的影响,向学生及家长表示抱歉。

  实习生 王飞丹 见习记者 金旻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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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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