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13时55分报道,在山东济南,每到一个供热季,“自管站”就会成为一个热门词汇。自管站偷工减料、私接用户,直至今年冬季不顾政府要求,拒绝提前供热,使其几乎成为“过街老鼠”,到了“人人喊打”的地步。
记者调查了解到,现实自管站供热问题多。偷工减料、私接用户,不顾政府要求,拒绝提前供热。 比如,今年11月11日零时开始,济南市2009-2010年度采暖季提前开始。然而,供暖首日,全市约半数自管站并没有开始供暖,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11月14日左右才有所好转。当天,类似的情况发生在省城约三百家自管站。而在2008-2009采暖季结束后,考虑到天气状况,济南市决定供暖延迟5天结束,当时大部分自管站也没有遵照这一要求。
另外,省城东部不少小区居民反映,小区到了晚上,暖气温度就降下去了,时间长了,居民甚至摸出了规律。“凌晨以后温度就降,白天上班时间,温度也不高。”居民怀疑小区自管站“偷工减料”,但是很难找到证据。
自管站不顾政府规定,拒绝提前供热,偷工减料甚至私接用户,还是背后的利益驱使所致。据了解,买热源卖热源,自管站赚的是差价。自管站往往会从蒸汽中想办法做手脚,由于采暖费是按面积收的,提前已经固定收取,而自管站的蒸汽流量却是按照流量表计算的,这个数字是活的。自管站假如平均每天能偷减1吨的蒸汽流量,供暖季的120天,按174.5元/吨计算,就能省出2万多元,如果再偷减厉害一些,肯定就会盈利更多。这恐怕才是自管站敢于不顾居民利益,偷工减料背后的真正原因。
由于产权不是公家的,职能部门没有执法权,自管站往往有恃无恐。供热部门和自管站是买卖关系,而供热主管部门又缺乏强制措施,所以现在自管站已成为供热监管上的“真空”。济南市市政公用事业局下属的供热办是济南市的供热主管部门,按理说,供热办应该对城市供热相关事宜负有监管职能。不过记者了解到,供热办很多时候对自管站也是无能为力。
“如果有市民投诉,供热部门可以协调监管,可这也仅限于行政职能。”一位工作人员分析道,自管站的房子、设备等产权都属于小区物业或开发商等产权单位,供热主管部门缺乏相应的强制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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