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今后或每100平方米住宅至少配半个停车位——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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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今后或每100平方米住宅至少配半个停车位
2009年10月26日 08:48 来源:广州日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征求意见

  《广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征求意见稿)》近日由广州市政府法制办公布,并公开征求公众意见。

  征求意见稿要求,住宅建筑工程的停车配建标准根据所处区位、交通条件等因素综合确定,每100平方米的住宅建筑面积应当配建0.5~1个停车位。

  具体条文市民可登录市政府法制办公室网站(www.gzlo.gov.cn/xzlf/index.jsp)下载,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11月5日前向广州市法制办反映或提交。

  具体途径如下:

  1.登录广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网站提交;

  2.邮寄至广州市府前路1号4号楼广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法规处(邮政编码:510032);

  3.传真:(020)83123286;

  4.电邮:gzlfgc@126.com

    (记者练情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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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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