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暖价格再成争议焦点 供暖企业亏损被夸大?——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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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供暖价格再成争议焦点 供暖企业亏损被夸大?
2009年10月20日 08:55 来源:工人日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进入10月下旬,随着寒流的逼近,兰州将迎来一年一度的冬季供暖。和去年一样,“价格争议”再次拉开了兰州冬季供暖的序幕,不过与去年不同的是,曾经是剑拔弩张说涨价,今年却是各持一词辩降价。

  有关供暖价格的争议早在年初时就已经开始。

  去年9月,兰州市供热办以煤炭价格暴涨造成供热成本上升等因素为由,向市物价局提出调整燃煤供热价格的申请,经过政府有关部门的听证、论证,2008年10月15日,市物价局宣布居民热价上调为每月每平米4.20元,均价4.5元,涨幅达到50%。

  但后来市场的戏剧性变化,却给此番热价的调整带来了几分说不出的尴尬——就在市物价局宣布执行调高的热价之后,全国煤炭市场价格一夜之间一路狂跌,到今年初,煤炭价格下降了近五成。原来供热企业以“煤炭价格大幅上涨”为理由申请的上调热价,瞬间处于市场和民众质疑的舆论漩涡之中。“煤价涨时,要提热价,煤价降时,能不能下调热价”的疑问,“供热企业在价格上涨时高收费,在煤价下跌后应该向市民退赔”的愿望,以及“有关部门是否高估成本价格,夸大了供热成本”等一度成为市民们普遍关注的焦点。

  按照去年市政府的规定,兰州的供暖期从11月5日开始,进入10月中旬以来,原本应该是各供热单位收取采暖费的集中时段,但收费工作却面临很大阻力,部分市民以供热价格过高为由抵制。此时,兰州市民要求供热降价的呼声也愈发强烈,当地都市媒体已经连续几日刊载了部分市民要求政府出面降价的来信、来电。

  鉴于这种情况,兰州市城市建设管理委员会向市物价局提交了《关于稳定今冬供热价格的申请》。兰州市物价局随即下发了有关通知,称“经请示省物价局、市政府同意,2009年~2010年采暖期热价保持去年水平,不再调整。”

  10月19日上午,记者在兰州市物价局见到了这份正在下发的通知。记者注意到,这份通知的落款日期是2009年10月14日。该局希望当地媒体在10月20日报道这则通知,并向市民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兰州市物价局收费处有关负责人解释说:“市民要求降价的呼声可以理解,但是根据我们的调查,供热企业依然在亏损。”

  这位负责人解释了不降价的两点理由:一是目前供热成本依然倒挂;二是预测今年的煤价还会上涨。

  这位负责人说,今年8月,兰州市下属的城乡成本调查队对兰州市部分供热企业和兰州周边的煤炭生产企业进行了踩点,兰州供暖用的混煤价格是每吨449元(坑口含税价每吨389元,运费60元),折合为今年的供热成本每月每平方米的供热价格为4.65元左右,略高于现行的供热价格,造成了供热企业依然亏损,因此没有理由降价。

  对此,有当地媒体记者现场提出,根据许多市民从市场了解的行情,城乡成本调查队采集的市场价格并不准确,因为目前兰州5000大卡以上的混煤就地价格只有390元到420元,而按照省物价局公布的8月份全省混煤监测均价是360元到375元,即便再加上运费也没有449元的高价。据了解,每年9月是供热企业和煤矿企业签订供煤合约的集中日期,为此,有关部门公布当期的煤炭价格,作为参考。

  对此,这位收费处的负责人解释说:市民从市场上看到的价格不权威,只有成本调查队提供的价格才是专业的。

  针对物价部门的解释,有市民指出:市物价局给出的混煤价格和预测,总是很令人费解.去年提价时,物价部门按照混煤价格每吨550元测算供热成本,结果市场上的煤炭价格是487元到435元,从来没上过500元,今年又“高估”出几十元,真不知道是怎么算的。

  兰州市民洪维认为,有关部门公布的供暖成本和混煤价格总是让百姓看不懂。

  有关兰州市供热价格的争议目前仍在继续,记者将对此继续予以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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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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