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谓“相爱容易相处难”。不少社区在千般努力下,好不容易成立了业主委员会,但在经历了数个月之后,业委会成员不是被物业公司攻击,就是内部出现了分歧。让不少业主感叹,千心万苦成立了业委会,但却出现维持不了的尴尬。
尴尬一:业委会成员安全无保障
随着业委会维权的深入,物业公司不少黑洞逐渐被揭发,业委会与物业公司的矛盾也更显尖锐。广州也发生了多次物业公司对业委会进行报复、殴打等事件。
广州番禺某楼盘业委会告诉记者,去年12月3日,物业公司纠集数百社会人员围攻业委会,打骂业委会成员和业主。12月10日,物业公司再次嚣张的纠集上百名保安和社会人员对业委会进行围攻。物业公司为了防止其违法行为被业委会安装的监控摄像拍不来,10日凌晨,该公司直接派人将在其保安眼皮底下的监控摄像头打烂。2009年1月4日,物业公司再次将业委会安装好的监控摄像打烂,又派出人员围攻业委会,物业公司人员甚至直接叫嚣:“搞死业委会主任和其他成员”。
尴尬二:业委会不具备法人资格
业委会与开发商以及物业管理公司的斗争经久不衰,但直到目前,这个以维护业主权益的组织仍然没有足够的法律支持。
律师成武利表示《物权法》只规定了哪一部分权利是专有的,哪一部分是共有的,哪一部分是成员权,但是制度设计是不完善的,比如说你第一次业主大会怎么召开?谁来组织业主大会?在法律上,没有这些规定。谁来挑这个头成立业主委员会?他认为业主委员会在法律上定位是有问题的。业委会登记在建设部门,而社团法人是要在民政部门登记的。孙威力介绍说,业委会在经过程序之后,到房管局只是备案,拿一张回执即可,而不需要被批复。
孙威力还表示,业委会还不具备法人资格,换句话说它不是一个法人主体,没有明示责任。它是由一帮业主聚集在一起替业主行使话语权。但由于不具备法人资格,一旦遇见法律纠纷,和开发商对薄公堂,只能是业委会告开发商,开发商告不了业委会这个团体,只能告其中的某个人。这样一来,业委会的力量就分散了很多。
尴尬三:业委会成员勾心斗角
“老委员们都到届了,但硬是坐在岗位上不动弹。而新业委会又无法开展正常工作”。为争夺业委会主任的位子,新老业委会明争暗斗,严重影响到小区的正常运转。日前,白云区某楼盘一些业主向记者反映,他们所居住的小区在业委会换届选举中遇到了障碍,希望相关主管部门能够帮助解决,清除因换届选举所产生的“火药味”,尽快让小区恢复平静。
广东省房协专家黄穗诚透露,在不少小区里,虽然成立了业主委员会,但在运行了一段时间后,业主之前也容易产生不同的利益团体。据他了解,一些业委会成员每个月还可以从业主交纳的费用中抽取提成,正是由于这些利益的影响下,少数心怀叵测的业主千方百计想坐上业委会的位置。
尴尬四:办公经费无着落
业主委员会是一个新事物,维持这么一个公益性组织,需要场地、印刷、活动甚至打官司等各方面活动经费。谁来付费?它的受益人是全体业主,理应由全体业主付费。但关于业委会经费来源,目前还没有明确的规范性指导文件。
广州某小区业委会负责人认为,业委会属于非营利性组织,保持它的持续运行,取决于整个社区的文明程度,文明程度较高是保证业委会工作的惟一动力。因此,活动费用是必须有法律规定的。而在他们小区,每个月业委会的花消都在月底公示,由小区业主平分。“由于小区并非大规模,业主也多是公务员、大学老师等素质相对较高人士,因此在费用方面并没有遇见太大问题。”
此外,业主委员会负责人在组织各类维权行为时,是否应该领取工资也成为争议的焦点之一。孙威力认为,业委会的工作成绩或收益应该最终体现为全体业主的共同利益和长远利益,但这并不意味着业委会委员的工作是无偿劳动,他们应该有一份工资,甚至做得好的话应该有一份奖励。“但这个往往也出现矛盾,工资少了,只有几百元,业委会成员宁可不要。但如果得到相对较多的工资,很多业主就会因此产生意见。”他进一步分析。
(信息时报记者 罗莎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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