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日,本报A9版《小区广告牌成了摇钱树》的消息见报后,在深圳多个小区引起强烈反响。许多业主、市民致电记者称,晚报这组报道很及时,这个问题在深圳各小区普遍存在。大多数居民都比较反感商业广告牌,认为侵害了业主权利。有业主认为,应该拿起法律武器维权。
市物业管理协会有关人员表示,小区广告管理及收益尚属法律灰色地带,但物业不能私自拿走广告利润,应该公开管理,或补贴管理费,或成立公共基金投入小区建设。
“小区广告账目须公开透明”
物管人士:广告收入不能成为物业利润
深圳市物业管理协会人员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小区广告侵权问题,目前来说还是一个法律的灰色地带。法律上不能明确判定侵权行为,或者明确物业管理公司的民事、刑事责任。
他说,小区广告不必要限定谁去管理,物业管理处也可以管理经营,但是收入和账目必须公开透明,不能成为物业的利润;可以投入小区建设或者成立公共基金,也可以冲进管理费之中。
依照他的说法,深圳多数小区物业管理费10年未涨价,很多物业公司收支不平衡,属于亏损状态。广告费收入可填补空缺。业主不应该光盯着这些小广告收入,重点应关注物业公司是否做好了服务。
对于目前深圳小区广告侵权的现状,他说,如果有物业管理公司违规了,应该修正;如果业主们单纯要求分配小区广告的受益,显然不现实。
“我们应该捍卫自己的权利”
桃源村业委会:审计出了物管应退还的广告利润,最后不了了之
振业景洲小区业委会主任邹家健说,物业常常喊着亏损要补贴,但业主不应该给予补贴。因为物业管理收取的就是管理费用,招标中已经明确各个项目。根本不应该再次予以补贴。
桃源村业委会阮主任告诉记者,他们小区是个典型例子。以前物业管理处经营小区广告,年年说亏损。后来他们审计发现物业并没有亏损,并审计出了应该退还业主的广告利润,可是最后还是不了了之,“钱要不回来。”
广东海际明律师事务所林武律师则认为,在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举张权利,要求停止侵权行为下,如果物业不停止侵权行为,业主可以依据《物权法》有关条例,维护自身权益。
“小区广告我们没法沾边”
多个业委会:小区广告已被物业开发商管理很久了,突然插手很难
西海明珠小区一名业主委员成员告诉记者说,小区广告他们一直很关注,一直希望由业主委员会来管理。从2007年开始,他年年向物业管理处提出小区广告乱,要求业主管理小区广告的意见,但物业管理处根本不理睬,“没法沾边”。
谈到如何制止这种侵权行为时,大多数的业主以及业主委员会都束手无策。他们说,小区广告已经被物业开发商管理很久了,突然插手管理会很难。“他们(管理处或开发商)不搭理我们的要求,我们根本没有措施来制止这样的侵权行为。”“除了投诉,还是投诉,有什么办法?就是没有人管!”
声音
广告说什么摆哪儿
须经业主审核通过
物业管理处在小区住宅电梯等处安装广告牌不仅没有和业主商量,没有征求意见,每个月还要收取昂贵的管理费,对居民来说太不公平。希望商业广告不要进社区;即使迫不得已要进,物业管理处也要先和业主商量怎样摆放广告牌,不能摆在过道、绿化带或小区门口,不然哪像个小区样。
——伍先生,南山区蔚蓝海岸住户
我们小区的广告也是物业在管理,从发布广告内容到广告摆放位置,从未征求过业主意见。我们可以接受小区有商业广告,但是上述细节必须征求业主们的意见,否则真不能接受。
——林小姐,碧海云天的业委会主任
电梯里的广告不仅非常商业,还很碍眼,连门铃处也有小广告牌,太商业了。但作为业主,就是没有办法解决这个问题。
——刘先生,南山区海月花园住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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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牌谁受益”
央视主持人赵普
起诉小区物业
本报综合消息 8月4日,央视主持人赵普起诉小区物业的案子引起公众关注。该案的缘起是物业未公示电梯及楼外广告收益。
这已是赵普与物业今年的第二桩官司。今年春节前后,物业曾起诉其拖欠物业费。究其根源也是物业没有对经营收益进行公示。
消协律师邱宝昌第一时间致电赵普表示支持。邱律师认为,赵普的起诉带有公益诉讼的性质,而因为他公众人物的身份,会使得业主与物业的矛盾问题更加受到相关部门的关注。
赵普所住的朱雀门小区坐落于宣武区,属高档小区,均价每平方米2.1万元。
8月11日,此案在宣武法院开庭。记者10日对朱雀门小区探访发现,物业公司悄然在公示栏里张贴出了2007年度和2008年度的广告收益。
8月13日下午,在宣武法院的调解下,赵普撤诉。赵普表示:“民事案件以和为贵,对和解的前景我预见到了。这已经起到了敲山震虎的作用。我提起诉讼的最终目的就是为了解决问题。” (本报记者唐光明 黄雅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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