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委会花销高引业主质疑 专家:支出应依授权 ——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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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业委会花销高引业主质疑 专家:支出应依授权
2009年07月10日 08:47 来源:新京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前日下午,建外SOHO的多名业主再次来到街道办事处递交材料,要求重新启动新一届业委会选举,业主们质疑首届业委会花销过高,且不透明,反对让其成员参与新业委会选举工作。业委会解释称支出为工作所需。

  业主

  业委会配手机太挥霍

  “每个月发工资,花4万多元配7部手机,几十平方米的业委会办公室装修花去15万多元”,昨日上午,业主维权小组成员胡先生出示了一批建外SOHO的物业公司为业委会开支的报告。

  胡先生介绍,花销发生在首届业委会在任的三年间,直到今年年初任满,业主才发现业委会花了好些钱,包括高额办公费、交际费。

  业主韩女士质疑,目前小区物业费出现巨额亏损,业委会本应是公益性质,花这么多钱,业主却并不知情,是否属于挥霍?

  胡先生表示,首届业委会今年3月份到期,他们希望尽快启动新一届业委会选举,但反对让原业委会成员成为选举工作组成员。

  业委会主任

  花销均用于业委会工作

  建外SOHO首届业委会主任韩兵解释,各项支出用于为业主服务的目的,例如购买手机是用于每名业委会委员包干一部分业主联络,“不能要求委员拿私人手机公用”。他表示,委员任满离开,就会把手机移交给下一届委员使用。他表示业委会支出都会经过审计并公开。

  另一业委会委员表示,委员工资已经被业主大会通过,支出都入账,业主可以查询。

  韩兵表示,新一届业委会的选举组织工作由街道办、居委会主导。

  - 新规

  业委会账目

  须每月公布

  根据北京市建委今年6月份发布的《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示范文本)》,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开展日常活动的经费由本物业区域内全体业主承担,经业主大会会议,表决通过预算,用于会议、日常办公和人员津贴,经费收支账目每月或每季度公布一次,接受业主的监督。

  - 点评

  专家 业主大会授权是关键

  比较理想的监督机制,是对固定资产的添置预先公示和征得业主同意。

  和谐社区中心理事长蔡若焱表示,问题不在于花用了多少,而在于业委会是否得到业主大会的相应授权。他认为业委会委员理应有工资,但是否给、给多少得由业主大会在业主规约中约定,购买的物品应属于小区公共资产。

  蔡若焱认为,比较理想的监督机制,是对固定资产的添置预先公示和征得业主同意,业主大会对业委会在一定额度下的支出授权,并定期公开收支账目,如未得授权,支出就是违规。他说,采购应根据市场主流价格,例如一部手机通常在一两千元,4万元购置7部手机显然过高。

  蔡若焱表示,仅允许业主查账是不够的,业委会应公告或通知业主。(吴昊亮)

【编辑:李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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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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