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用签名 物管暗提咱们维修金
38.9万元住房维修金被物管在房管局提取,小区业主却称完全不知情。当物管准备再次提取22万元维修金时,被业主及时发现制止……昨日,新都区聚贤雅丽园小区部分气愤的业主聚在一起,准备向相关部门讨说法,新都区房管局表示正在调查此事。
业主
“内行”无意发现 维修金被动用
昨日,记者在聚贤雅丽园小区现场了解到,聚贤雅丽园小区由美适物业管理公司管理,在2005年交房时,800多户入住业主都按规定缴纳了总房价2%的维修金,但至今该小区都未成立业主委员会。
今年4月,一名在市房管局工作的业主无意中在网上发现,小区物管于去年12月向房管局申请提取了38.9万元的维修金,并且有超过总户数3/2、共计712户业主签名同意动用维修金。更让该业主吃惊的是,物管今年3月前后又申请提取22万元的维修金。随后,该业主把这一情况告诉了小区其他业主。业主从房管局了解到,去年提取的38.9万元已经划拨到物管账上,今年正准备提取的22万元还未划拨。在聚贤雅丽园小区,多名业主向记者反映:“自己以及家人均没有签过名!”
据了解,这38.9万元维修金是物管方以震后墙面维修为由申请提取的。为此,该小区业主曾申请查看去年提取38.9万元维修金时业主的签名册,但物管和区房管局均未能提供。近日,业主从市房管局查到了第二次申请提取维修金的部分业主签名,却发现签名并非本人所签,而且,数个签名字迹彼此相似。昨日下午,记者根据签名册上留下的10个电话一一打了过去,对方都表示自己是该小区业主,但从来没有在同意《提取维修金书》上签名,“我只在缴纳物管费时签了名,我家人也没有签名!”业主阳先生说,“物管冒充我们业主签名!现在我们要求物管返还38.9万维修金,并且要物管给出合理的书面解释。”
物管
签名由下属负责 真实性没核查
随后,记者辗转找到该小区物业管理方美适物业管理公司的负责人王峰,“我是去年年底才调到这个小区的,对于之前动用的38.9万维修金我完全不知情。”王峰说,“今年第二次提取22万维修金时,我也只是把签名册发给保安和其他工作人员,让他们上门找业主签名。”不过,对于当时负责找业主签名的保安是谁、已提取的38.9万元维修金用了多少还剩多少,王峰表示记不清楚了,“当时我们提取维修金时在小区进行了公示,”王峰此话一出当即遭到了现场业主的反驳:“根本没有公示。”王峰还称,出于对下属的信任,对上交上来的签名真实性他并没有进行抽查核实。随后记者来到保安处,但保安处表示该小区保安已更换了几次,之前的保安已经离职。
房管局
介入调查 22万维修金被冻结
在新都区房管局,主管维修金的副局长邱平昌告诉记者,此事他们已经介入调查,但具体情况不便透露,“物管当时上交的手续肯定是齐全的,但是对于签名、以及其他上缴资料的真实性,我们只能做到形式上的核查,实质性的核查主要由物管负责。不过我们已经在调查此事,随后会给业主一个答复。”随后,记者从管理维修金的市房管局了解到,在接到业主的反映后,物管第二次准备提取的22万元维修金已经被冻结,暂不划转。
律师观点
业主可向公安机关报案
昨日下午,记者就此事咨询了肖家河律师事务所的张律师,他告诉记者:“这件事情要看调查结果,如果物管冒充业主签名提取维修金,并且资金全部用于震后墙面等公用设施维修,就侵犯了业主的知情权;如果冒充签名并且大部分或全部资金并没有用于震后维修,就属于刑事案件,可能涉嫌诈骗罪。如果业主认为维修金被挪用了,可先向公安机关报案。”
相关链接
挪用维修金可吊销资质证书
记者从2008年2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中了解到,物业服务企业非法挪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追回挪用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挪用金额2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情节严重的,除按规定予以处罚外,还应由颁发资质证书的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住房维修金使用程序
物业服务企业根据维修和更新、改造项目提出使用建议——维修金列支范围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3/2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3/2以上的业主讨论通过使用建议——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相关业主组织实施使用方案——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相关业主持有关材料向负责管理维修资金的部门(房管局)申请列支——负责管理维修资金的部门审核同意后,向专户管理银行发出划转维修金的通知——银行将所需维修资金划转 (记者 王光霆 凌超 张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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