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维权 “少数服从多数"并不完全适用——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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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业主维权 “少数服从多数"并不完全适用
2009年06月12日 10:19 来源:北京青年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将一楼的楼梯改造成坡道,同一单元的绝大多数业主赞同,只有一两户业主不同意,然而物业却“服从”了少数,使这项旨在便民的工程停滞不前。最近,天通苑西二区17号楼6单元的遭遇让业主们困惑不已。

  出单元门需过台阶

  老幼行走不方便

  昨天下午,记者在17号楼6单元看到,该单元一层到单元门之间隔着四个台阶,虽然阳光正足,但能感受到楼梯位置阴暗、逼仄。一位母亲推着儿童车从电梯里出来后,把孩子抱给旁边的老太太,再把车抬下了台阶。

  “我们一般都是坐电梯下到一层,但是从一层出门下台阶就不方便了。”母亲说好在孩子奶奶在,否则连小孩带儿童车,自己还真是抬不动,“要是改成坡道,就方便多了,对小孩也安全。”

  而一位同单元的大妈说自己腿脚不灵便,上下台阶都费劲,“有个小坡儿,我走起来也舒服些。”

  同提改造申请

  两个单元不同结果

  事实上,6单元的业主们早就提出了将台阶改造成坡道的申请。虽然物业已经做了入户调查,但是直到现在,这个申请也没有成为现实。

  而与6单元相邻的7单元,也提出了同样的申请,昨天该单元的工程已经开工。记者看到,7单元一层的4级台阶已经变成了长约3米的坡道,而单元门口的台阶也有一部分变成了小斜坡。一名正在抹洋灰的工人说这种工程一天就可以完工。他已经参与了十余个单元的“梯改坡”。

  同样的申请,却得到了不同的结果。一名6单元的业主说:“听说是有一两家不同意,所以物业就没法做。按说不是‘少数服从多数’吗?怎么这事上掉个儿了。”

  只要一户不同意

  “梯改坡”就不能进行

  记者以业主身份咨询了17号楼的房管员。房管员张先生介绍,物业进行“梯改坡”的流程是先由单元业主提出申请,再由物业进行入户调查,“必须单元里所有业主同意才成,有一户不同意就不能进行。”

  据他说,经过对6单元的入户调查,只有一两户不同意或者没有联系上,因此无法进行“梯改坡”。至于对方出于什么原因,这名房管员没有透露。但是他说“梯改坡”工程不会收取业主任何费用,他也将继续说服不同意的业主。

  为何非要全体业主同意呢?记者又以业主身份电话咨询了负责该区的物业公司北京顺天通物业有限管理公司的客服人员。客服人员说,这也是出于对业主的负责。据他介绍,25号楼一个单元在做入户调查时所有的业主都同意,但当开工后,一户业主突然反对,担心将来坡道路滑,对行人会造成伤害。

  “在人家不同意的情况下改造了楼梯,万一出了事情,我们也不好负这种责任。”这名客服人员说。

  -线索提供/李先生

  律师说法

  “少数服从多数”

  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物权法》第六章提出,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

  业主维权专家、律师秦兵说,如果改造楼梯属于“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话,也就未必非要全体业主同意。

  但是记者发现,无论《物权法》还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都没有对改造楼梯的性质进行界定。

  秦律师说,这也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该单元改造楼梯属于重大事项,也有可能需要全体业主同意。

  他强调“少数服从多数”在物业维权上并不完全适用,而“多数服从少数”从另一个角度讲,也是为了最大限度保护业主的利益。(满羿)

【编辑:傅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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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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