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停水、停电扣3分;挪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扣6分……市建委日前出台《北京市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动态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从这个月起对本市取得三级以上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进行动态“打分”管理。被扣12分的物业,一年内不得承接新项目。
目前北京绝大部分的小区物业都在被考评范围之内,违法违规扣分项目共24项,包括擅自停水、停电;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损害业主共同利益等。
评分和处罚主要分为三档。物业企业违法违规行为积分低于-6分时,由注册所在地区县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对其提出书面警示,责令限期整改,改正期间该企业不得参加示范项目考评。
积分低于-9分时,由房屋行政管理部门约谈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予以行政告诫,一年内该企业物业服务资质不得升级;同时核查企业的资质条件,不符合资质条件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期间不得承接新物业项目。
积分低于-12分时,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核查该企业的资质条件,一年内不得承接新物业项目;不符合资质条件的,依法降低资质等级或吊销资质证书。
除扣分标准,《办法》还制定了加分标准,如物业企业获得市级物业管理奖励的一次加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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